中共衡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6年预算公开说明

一、 单位主要职责及机构、人员情况

中共衡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属财政全额拨款的副处级行政单位,共有内设机构13个。现有编制52个,其中行政编制37个,事业编12个,工勤编3个。现有离退休人员10人,实有在岗人员57人。

单位的主要职责是惩治预防腐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查办大要案,为县城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二、 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一)预算平衡情况

    2016年预算收入6721308元,预算支出6721308元,收支平衡。

(二)预算支出情况

2016年预算支出6721308元。

1.基本支出 4500079元

1)工资福利支出2550644元,其中:基本工资1018632元,津贴补贴1360920元,社会保障缴费171092元。

2)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338149元,其中:办公费918832元,水费10000元,电费13920元,物业管理费22840元,公务接待费140000元,工会经费22557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0000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11286元,其中:生活补助13140元,住房公积金122236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75910元。

    2.项目支出2221229元。

三、 “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情况说明

 县纪委2016年预算“三公”经费 350000元,与上年度预算金额一致,没有增减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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