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2016年预算编报说明

一、单位机构、人员情况

    1、人大常委会共有内设机构10个。即172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内司委、财工委、预算工委、教工委、城环工委、农工委、联络工委、研究室、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室。

    2、行政编制33名,事业编制5人;实有在职人员38人,离休人员2人、退休人员40人。

    二、预算收支和主要工作任务

    1、预算平衡情况:2016年预算收入6103847,其中财政拨款6103847元。预算总支出6103847元,收支平衡。

    2、预算支出分析:2016年预算支出为6103847元。基本支出2938474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771208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73020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437066元;项目支出为3165373元。

    3、主要工作任务

    主要工作任务是:本级人大常委会工作职责。

    对全国、省、市人大下发的法律、法规草案,组织征求意见,并整理修改意见上报;对提交县人代会审议的本辖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预算草案进行审查并提出报告;对计划、预算报告情况进行初审并对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提出审查报告;对县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的本区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民政、民族工作等重大事项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初步意见;对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县制定的法规的执行情况组织视察和检查等14项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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