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主要职责
1. 认真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政策,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直接领导下进行工作。
2. 负责全县参保单位和职工个人的基本养老保险登记、征缴、记录个人帐户、养老金待遇计发及丧葬费结算、职工调动个人帐户转移、稽查核实管理工作。
3. 负责养老保险基金安全管理。
4. 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社会化发放管理、社区管理及服务工作。
5. 负责全县的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业务指导、管理工作。
6. 承办上级部门及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所隶属于衡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内设9个职能科室(办公室、财务室、档案室、稽核股、征缴扩面股、业务股、发放股、被征地农民股、退管股)
(三)人员编制情况
衡阳县社会劳动保险所实有在职人员80人,退休人员25人。
(四)车辆情况
衡阳县社会劳动保险所现有车辆1辆小轿车。
二、2016年部门预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三、2016年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6年收入预算为446.85万元,其中:
1. 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446.85万元,其中:
①经费拨款(本级预算安排)为436.65万元;
?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为10.2万元。
四、2016年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6年部门预算支出为446.85万元,其中:
1.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为322.62万元;
2. 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为41.75万元;
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为75.28万元;
4. 项目支出(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为7.2万元。
五、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我单位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1.81万元,其中:
1. 公务招待费18.8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接待支出。
2.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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