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公安局2015年决算编制说明

一、单位机构人员情况

1、衡阳县公安局共有派出机构26个,内设机构17个,所属机构2个(拘留所、看守所)。

2、政法编制458名,事业编制337人,实有在职人员795人,退休人员99人。

3、专业巡逻队员264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和主要工作任务

1、收入支出决算情况2015年财政拨款收入95,139,350.20元,其他收入897,646.70元,上年结余679,522.49元。总支出96,716,519.39元,收支平衡。

2、决算支出分析2015年决算支出为96,716,519.39元。基本支出96,716,519.39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3,179,360.53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43,227,244.86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8,243,994.00;基本建设支出2,065,920.00元。

3、三公经费情况:公务接待费用311,965.7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32,837.58元。较预算公务接待费用260000元增长19.99%,原因办案接待增多,比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180000元增长8.44%,原因执法办案车辆陈旧所致。

4、主要工作任务:维护社会治安稳定,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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