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管理中心2017年预算编报说明


国有资产管理中心是直属县人民政府的正科级全额拨款单位。主要职责是根据县政府授权,依法监管全县国有资产。共5个内设机构,编制15名。实际在职人员12名。

国有资产管理中心2017年预算总收入8452563元,其中本级预算安排6352563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2100000元。

国有资产管理中心2017年预算总支出8452563元,其中基本支出772563元,项目支出7680000元。基本支出中,工资福利支出671674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69588元,对个人和家族补助支出31301元;项目支出中,非参公单位公务用车和其他交通费支出3960000元,集中管理公务用车支出1620000元,国有资产监管支出2100000元。

“三公”经费共计366万元,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费。其中公车平台公车运行费162万元,非参公单位公务用车费204万元。

    国有资产管理中心2017年预算支出主要任务,一是保障全县公务用车出行,二是县属国有经营性资产监管及保值增值,三是保障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及公车管理中心正常平稳运转。

     


附件:国有资产管理中心2017年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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