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预算 编报说明


一、 单位机构、人员情况

1、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设13个二级经办机构:社会劳动保险所、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养老保险所、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工伤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失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劳动争议仲裁院、湘南船山技工学校、劳动就业服务中心、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城乡居民医保服务中心、医疗站。

2、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设机构14个:办公室、规划财务股、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股、职业能力建设与人才开发管理股、公务员管理股(衡阳县公务员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劳动关系股、工资福利股、养老保险股、医疗生育保险股、工伤保险股、社会保险基金监督股、信息中心。局机关核定行政编制36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4人,退休30人。

二、 预算收支和主要工作任务

1、预算平衡情况:2017年本单位预算收入8586534元,其中本级财政拨款(补助)8586534元;专项转移支付0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元;上年结余949805元;预算总支出9536339元,收支平衡。

2、预算支出分析。2017年预算总支出9536339元。基本支出5643334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086762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290339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66233元;项目支出3893005元。

3、主要工作任务。

对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进行综合管理、监督指导、协调服务等;促进人力资源的科学开发、合理流动、有效配置等;促进就业工作,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做好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工作等;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办法、晋档进级调资工作等;解决全县公务员困难补助;“三支一扶”大学生管理工作等;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伤残保健金发放;负责伤残军人生活费发放;拟订落实全县企业军转干部、两前干部等相关工作事宜;全县殡葬改革火化核查工作;负责全县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的综合管理等;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等相关事宜。

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促进就业创业、创新人才发展体制、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推荐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加强综合基础工作、加强自身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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