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县财政局关于2016年度县直单位部门决算的批复


衡阳县文化馆:

你单位报送的2016年度部门决算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以及相关财政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定你单位2016年度上年结转和结余63.60万元,收入198.97万元(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下同),支出212.88万元,收支结余49.69万元,结余分配 0万元(其中:提取职工福利基金0万元,转入事业基金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49.69万元(其中: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44.62万元)。

二、核定你单位2016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7.61万元,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3.22万元,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上年结转和结余63.60万元,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末结转和结余47.99万元(其中: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44.62万元)。

三、核定你单位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四、部门决算批复后,你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应按批复的年度结余数进行结转使用,并进一步加强财政财务管理,提高决算信息质量。

五、批复说明(如果县直部门决算上报后,经财政审核,决算数据有调整,应当在此说明调整数据所依据的财政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规定,并具体说明调整单位、调整原因和金额。财政部门通过帐表一致性核查发现的问题,也应在此说明)。

 

附件:

1、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2016年度收入决算表

3、2016年度支出决算表

4、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文化馆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xls


 

 

 

衡阳县财政局

2017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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