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县财政局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1、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财政政策,拟订全县财政发展规划、政策、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全县财政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拟订县对镇的财政体制和财政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贯彻执行财政法律、法规,指导检查全县财政依法行政工作,负责财政行政复议和财政行政诉讼;拟订全县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按规定报请批准后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执行。

    (三)负责编制全县和县本级政府预决算并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负责县级政府收支预算执行工作,负责县级部门预决算编制、审核批复及支出经费标准制定工作;负责全县政府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指导镇级预决算编制和支出经费标准制定,审核镇级预决算,制定县对镇财政管理体制、转移支付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镇级财政管理工作。 

    (四)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及其他非税收入。负责财政票据管理。按规定管理彩票市场和彩票资金。

    (五)组织制定全县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全县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

    (六)贯彻执行税收法律、法规,协调监督税收政策的执行。

    (七)负责制定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制定需要全县统一规定的资产配置政策和标准,管理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负责制定政府购买服务政策和相关制度;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负责制定全县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制度,监督管理全县企业国有资产。

    (八)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县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贯彻实施企业财务制度,管理资产评估工作,拟订并执行政府与企业的分配制度和办法。

    (九)负责制定全县政府性资金管理制度。负责政府性资金的分配、拨付、监督和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参与制定全县投资政策;负责全县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工作,参与项目管理工作;负责全县财源建设工作。

    (十)会同有关部门管理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负责全县各项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和监督,编制本县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十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政府内外债管理的制度和政策,制定全县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负责统一管理政府内外债务;按规定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

    (十二)贯彻执行支持金融业改革和发展的财政政策;按规定管理财政政策性金融业务;负责管理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

    (十三)负责管理全县的会计工作,宣传贯彻《会计法》及相关会计制度,组织实施内部控制规范、会计信息化,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管理全县会计人员,组织会计类技术资格考试。指导和监督本县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十四)拟订财政监督制度办法;监督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组织协调重大或专项财政监督检查和会计监督检查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内部监督检查工作。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2、机构设置

根据编委核定,我厅内设16个,所属事业单位36个,全部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内设处室分别是办公室、综合、预算股(加挂县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办公室)、税政法规股(加挂行政审批股)国库股、行政政法教科文股经济建设股、农业、社会保障、企业、对外经济贸易加挂金融债务)、会计、绩效评价股人事教育股(加挂老干股)财政监督检查股

所属事业单位分别是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乡镇财政服务中心、国库集中支付中心、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财政工资统发中心、教育经费核算中心资产处理中心、财政信息网络中心、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中心25个乡镇财政所。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衡阳县财政厅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即我本级预算。我2018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安排的支出,所以公开的附件表均为空。收入包括经费拨款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支出包括保障机关及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5669.42万元,其中,经费拨款3796.42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1360万元。上年结余513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738.14万元,主要是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增加738.14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5669.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4735.6万元,教育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467.6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129.16万元,住房保障259万元。其他支出75.01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738.14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738.14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156.42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8年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156.42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8年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13万元,为上年结转的上级专项。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厅本级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54.85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7.75万元,下降5%。

2、“三公”经费预算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9.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9.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7年决算减少0.48万元,主要是厉行节约,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

3、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我局没有做政府采购预算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附件:财政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相关阅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