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县燃气办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1、主要职责

  (一)参与制定城市燃气总体规划;

  (二)新建、改建、扩建燃气项目审

  (三)燃气企业及其销售网点经营许可、燃气设施改动许可;

  (四)工程设计资质验证及验收;

  (五)燃气事故调查处理;

  (六)燃气质量、安全监管及燃气燃烧器具经营、安装管理等。 

 (七)完成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2、机构设置

 共有三个内设机构:即办公室;县城管理组;乡镇管理组。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办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衡阳县燃气管理办公室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即衡阳县燃气管理办公室本级预算。我办2018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安排的支出,所以公开的附件表均为空。收入包括人员经费和公共运行经费拨款;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保障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660115元,其中,经费拨款660115元。收入较去年减少117000元,主要是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项目收入拨款减少117000元。

(二)支出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660115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32032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83231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4852元。支出较去年减少117000元,主要是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项目收入拨款减少117000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60115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8年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60115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8年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本级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3231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4161.5元,下降5%。

2、“三公”经费预算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532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682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850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8500元),因公出国(境)费0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7年决算减少2600元,主要是厉行节约,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

3、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我局没有做政府采购预算。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附件:燃气办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相关阅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