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概况
1、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人民防空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人民防空的基本战略方案,编制全县人民防空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根据国家批准的防护类别、防护标准,会同有关部门审批人民防空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审核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规划。牵头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项目的审批和监督。负责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要求的管理和监督检查,依法对城市和重要经济目标的人民防空建设进行监督检查。
(三)组织管理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根据国家制定的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对人民防空工程(含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建设实施计划、技术和质量管理。组织、协调和指导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和平时开发利用工作。
(四)组织、协调和指导城市防空袭方案的制订、群众防空组织(人民防空专业队)建设和训练、民众应急避险、疏散体系建设和管理。牵头组织有关部门编制应对灾害事故的民众疏散防护预案,组织开展防空防灾应急演习、演练等工作。协助军事部门指导城市防卫建设。战时组织开展城市人民防空袭斗争。
(五)负责防空防灾应急指挥平台的建设、维护和管理,组织管理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和信息化建设。对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网和信息化建设实施计划、技术和质量管理,督促保障全县人民防空警报畅通。负责实施人民防空无线电管理。
(六)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防空防灾的宣传教育工作,普及防空防灾知识,提高民众应对灾害事故自救互救技能。组织指导人民防空干部教育培训。
(七)管理人民防空经费和资产,编制县本级人民防空经费预决算,并对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八)组织开展人民防空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科技成果。
(九)承担政府赋予的应急救援任务,利用人民防空设施和人防专业队伍为应急救援服务。
(十)承办县人民政府和县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2、机构设置
根据编委核定,我办内设股室4个,下属事业单位1个,全部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内设股室分别是综合股、工程管理股、行政审批服务股、人事财务股。
下属事业单位是县人民防空指挥信息保障中心,为股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办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衡阳县人防办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即我局本级预算。我办2018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安排的支出,所以公开的附件表均为空。收入包括经费拨款、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支出包括保障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1117.01万元,其中,经费拨款127.01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960万元,上年结余3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1117.01万元,其中,国防支出1087.9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6.1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4.05万元,住房保障8.93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17.01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8年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87.01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8年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0万元,为上年结转的上级专项。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办本级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76.47万元,我单位是新成立的一级预算单位与往年没有可比性。
2、“三公”经费预算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我单位是新成立的一级预算单位与往年没有可比性。
3、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我局没有做政府采购预算。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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