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概况
1、主要职责
负责全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互助、生育保险基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负责全县公务员医疗补助工作。
2、机构设置
医保中心一共有十个股室:办公室、财务股、公务员医疗补助股、基金监督股、医疗费用审核结算股、信息股、生育保险股、基金征缴股、异地就医结算股、破产改制企业医保办公室。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中心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衡阳县财政厅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即我中心本级预算。我中心2018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安排的支出,所以公开的附件表均为空。收入包括经费拨款、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支出包括保障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1379.6万元,其中,经费拨款1347.78万元,上年结余31.82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75.77万元,主要是因为2017年公务员医疗补助财政未给足。
(二)支出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1379.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21.2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292.2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1033.02万元,住房保障22.51万元。其他支出10.54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75.77万元,主要是医疗卫生支出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47.78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8年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26.28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8年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21.5万元,为上年结转的上级专项。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本级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1.27万元,较去年增加3.16万元,因去年未安排公务用车和其他交通费用(共计6万元),实际比2017年预算减少2.84万元,下降12%。
2、“三公”经费预算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7年决算无增减。
3、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我中心没有做政府采购预算。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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