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概况
1、主要职责
本单位工作职能:单位主要职能是主要负责承担牵头推进新型城镇化战略工作、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和保障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负责全县建筑业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全县勘察设计市场监管的责任等职责职能。
2、机构设置
衡阳县住建局共有编制160名,其中:行政编制23名、事业编制137名;下设城建档案馆、中洲公园、乡镇规划所和原房地局并入。
内设股室分别是办公室、财务审计股、人事政工股、行政审批股、建筑工程管理股、勘察设计管理股、物业管理股、政策法规股、产权股、公用事业管理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局有本级以及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衡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档案馆、中洲公园二级预算单位。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即我局本级预算。我局2018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安排的支出,所以公开的附件表均为空。收入包括经费拨款、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支出为单位基本支出的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9738.5万元,其中,经费拨款9126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193万元,基金预算拨款379.5万元,上年结余4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7008万元,主要是专项转移支付增加。
(二)支出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9738.5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15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41.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69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843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7008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738.5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2018年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328.6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2018年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409.9万元,其中: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8260万元,基本建设支出149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51.78万元。
2、“三公”经费预算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5.2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5.2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7年决算减少0.8万元,主要是厉行节约,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
3、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我处没有做政府采购预算。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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