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概况
1、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财政政策,拟订全镇财政发展规划、政策、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全镇财政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拟订镇对镇机关及下设站所财政体制和财政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贯彻执行财政法律、法规,指导检查全镇财政依法行政工作,负责财政行政复议和财政行政诉讼;拟订全镇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按规定报请批准后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执行。
(三)负责编制全镇政府预决算并向镇人民代表大会报告;负责镇级政府收支预算执行工作,负责镇级部门预决算编制、审核批复及支出经费标准制定工作;负责全镇政府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做好镇级预决算编制和支出经费标准制定,审核镇级预决算,制订镇财政管理体制、转移支付制度并组织实施,做好镇级财政管理工作。
(四)执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
(五)贯彻执行税收法律、法规,协调监督税收政策的执行。
(六)负责制定全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管理全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负责制定政府购买服务政策和相关制度;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七)负责制定全镇政府性资金管理制度。负责政府性资金的分配、拨付、监督和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参与制定全镇投资政策;负责全镇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工作,参与项目管理工作;负责全镇财源建设工作。
(八)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政府内外债管理的制度和政策,制定全镇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
(九)贯彻执行支持金融业改革和发展的财政政策。
(十)负责管理全镇的会计工作,宣传贯彻《会计法》及相关会计制度,组织实施内部控制规范、会计信息化,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会计人员积极参加会计类技术资格考试。
(十一)拟订财政监督制度办法;监督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组织协调重大或专项财政监督检查和会计监督检查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镇机关及所属单位内部监督检查工作。
(十二)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2、机构设置
根据编委核定,我镇内设机构1个,所属事业单位9个,全部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内设机构是集兵镇机关。
所属事业单位分别是农技站、农机站、农经站、动物防检站、林业站、水管站、文体卫站、计生服务所、民营经济和信息化管理服务站。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镇有镇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衡阳县集兵镇镇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即我镇单位部门预算。我镇2018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安排的支出,所以公开的附件表均为空。收入包括经费拨款;支出包括镇机关及镇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1147.91万元,其中,经费拨款1147.91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84.73万元,主要是经费拨款增加184.73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1147.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297.55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25.8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48.1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80.78万元,农林水541.2万元,住房保障54.36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84.73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184.73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47.91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8年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47.91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8年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镇本级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8.65万元。
1、“三公”经费预算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7年决算减少1万元,主要是厉行节约,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
2、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我镇没有做政府采购预算。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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