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概况
1、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县建设安全质量、建筑节能、建筑设备、建筑商品混凝土及工程造价等监督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赋予的职责职能,监督建筑五方责任主体的市场行为、岗位人员履职情况,办理建设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
2、机构设置
根据编委核定,我站内设股室15个,全部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内设股室分别是办公室、安全质量监督技术股、建设工程设备管理股、建设节能管理股、市政工程安全质量监督室、检测管理股、安全质量培训管理股、安全质量监督注册登记股、房建安全质量监督一室、房建安全质量监督二室、商品混凝土管理股、人财股、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股、执法股、市场管理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站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衡阳县建设安全质量管理站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即我站本级预算。我站2018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安排的支出,所以公开的附件表均为空。收入包括经费拨款、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支出包括保障本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1171.2525万元,其中,经费拨款1148.2525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23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1171.2525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1584.50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417.05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883.340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7.7571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71.2525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8年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47.6525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8没有安排项目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本级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2.2483万元,比2017年预算下降5%。
2、“三公”经费预算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3.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1.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2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7年决算减少2.2万元,主要是厉行节约,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
3、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我局没有做政府采购预算。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