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负责全县党史征集、研究、编印、宣传教育等工作。
2、机构设置
中共衡阳县委党史研究室为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人数5人;现实有人数11人,其中在岗6人,退休5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县委党史研究室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县委党史研究室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以及对市县转移支付的情况。收入既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又包括事业单位经营服务等收入;支出既包括保障厅机关及厅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 63.3685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3.3685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 0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支出部分减少。
(二)支出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 63.3685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63.3685万元,公共安全0万元,教育0万元,科学技术0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减少) 13.7525 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支出部门。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63.3685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 63.3685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 0 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对市县专项补助等。其中:党史联络组经费支出 0万元,主要用于党史联络日常开支等方面;党史编辑研究经费支出 万元,主要用于编稿费、审稿费、印刷费等方面。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本级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3.3685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 13.7525 万元,下降 14 %。
2、“三公”经费预算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 0.76 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 0.76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0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 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7年减少 0.4 万元,主要是公务接待费减少。
3、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0 万元。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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