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县信访局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1、主要职责

    (一)、负责处理人民群众给县委、县政府的来信,接待群众来访,为领导同志接待上访群众做好组织服务工作;综合分析信访信息,及时准确地向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反映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保证信访渠道畅通。

    (二)、承办上级信访部门和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领导同志批示件的落实情况;向乡镇和献直各部门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

    (三)、协调处理跨部门的重大信访问题;协调处理群众集体去市、赴省、进京上访和异常、突发性信访事件;督促、协调县直各部门和乡镇的信访工作。

    (四)、指导全县信访业务,总结推广信访工作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五)、了解并掌握全县信访工作队伍建设情况,提出加强信访队伍建设措施;组织信访干部的培训;指导信访部门办公自动化建设。

    (六)、负责信访工作的调研、宣传和信息报送等工作。

    (七)、承办县委、县政府及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交办的其它事项。

2、机构设置

根据编委核定,我局内设股室2个,所属事业单位1个,全部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内设处室分别是综合股、信访处理股;所属事业单位是衡阳县人民群众来访接待中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局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衡阳县信访局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即我局本级预算。我局2018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安排的支出,所以公开的附件表均为空。收入包括经费拨款;支出包括保障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252.6482万元,其中经费拨款252.6482万元(本级预算安排232.6482,专项转移支付2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28.638万元,主要是本级预算安排增加31.362万元;专项转移支付减少60万。

(二)支出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252.64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223.328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6.265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4.046万元,住房保障9.0084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28.638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41.658万元,项目支出减少70.296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52.6482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8年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32.6482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8年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0万元。主要用于信访维稳和救助专项,救助困难户和稳定信访人,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维护全县维稳形势。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局本级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1.2446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8.5382万元。主要是因为人员的增加。

2、“三公”经费预算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7.1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7.1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7年决算减少0.37万元,主要是厉行节约,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

3、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我局没有做政府采购预算。

4、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2018年初资产合计293191.68元,其中流动资产156213.98元,固定资产136978元;负债156213.98元,净资产136978元。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附件:信访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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