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县环保局2017年度决算报表编报说明

一、单位机构、人员情况

1、环保局共有内设机构9个(办公室、环评行政审批股、污染防治股、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控股、总量控制股、自然保护股、法制宣传股、财务股、人事监察股),下设机构3个(环境监察大队、环境监测站、固体废物管理站)。

2、共有人员编制161名,其中:行政编制16 名,事业编制145名;实有在职人员161人,其中:行政及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161人。

二、决算基本情况

1、决算收入情况: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26271918元。

2、决算支出情况:2017年度全局总支出26271918元,其中:基本支出14389935元,项目支出11881983元,收支平衡。

3、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a、公务用车及运行维护费40000元;

b、公务接待费90000元,公务接待批次共260次,公务接待人次共1998人。

C“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公务用车及运行维护费40000元、公务接待费90200元,严格控制,厉行节约,增减变动不大。

4、政府采购支出说明:本单位2017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为342万元,全部为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5、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712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6台,其中环境监测车辆3台,环境监察执法车辆3台;单位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

6、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说明:全面改善全县环境质量,县城空气优良天数316天,优良率94.6%;全县地表水达标率100%,县城饮用水源水质稳定达到Ⅱ类水质标准。全县群众的环境获得感明显提升。

三、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衡阳县环境保护局

                              201822

环保局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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