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各级领导的正确领导下,通过全局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较好地完成了2017年各项工作,并取得很好的成绩。在遵循《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原则下,财务决算工作顺利完成,现就财务决算中的有关事项作如下说明:
一、人员基本情况:
我局现有在编人员206人,其中行政编制23人,事业编制183人。
二、资金收入情况:2017年度收入总额68740760元。
其中:(一)财政拨款收入67620760元,其中:政府采购599800元,其他收入1120000,上年基本支出结余1206863.23,项目支出结余132540088.86.
1,基本支出13548978元。 ①人员经费11934395.93元;②商品和服务支出1614582.07元;
2,项目经费55191782元
①一般行政管理事务7086573元(其中政府采购599800元)
②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管8882709
③棚户区改造支出964000元(基金)
④棚户区改造支出28638500
⑤其他城乡社区支出1000000元
⑥农村危改资金1000000元
⑦公共租赁支出7620000
三、支出情况:2017总支出为201280848.86
其中:(一)基本支出13548978
① 人员经费11934395.93元;②商品和服务支出1614582.07元;
2,项目支出187731870.86
①一般行政管理事务7086573元(其中政府采购599800元)
②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管10552941.11元
③棚户区改造支出964000元(基金)
④棚户区改造支出36968500元
⑤其他城乡社区支出1000000元
⑥农村危改资金1000000元
⑦公共租赁支出111248763元
⑧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18911093.75
总结今年的财务工作,我局取得了一定成绩;能合理运用每一笔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并及时和财政核对数据并准确无误,也能和财政各业务股室及其他职能单位对接各项工作。明年的财务工作我局将继续加强计划管理,合理使用资金,总结开源节支经验,不断提高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水平,为推进我县城市化建设和城鎮化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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