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情况
(一)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国务院《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湖南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以及党和国家关于农业机械化的各项方针、政策,承担法律法规赋予的管理职能和责任;研究提出全县农机化发展方向、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及重大技术措施建议,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提高农机普及和应用水平。
(二)实施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惠农政策,负责补贴机具的审核、汇总和上报等具体工作,负责农机销售、售后服务监督管理,确保惠农资金依法依规落实。
(三)负责全县农机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负责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安全技术检测和牌证核发,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机驾驶人员的培训、考核、发证;负责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农机事故处理;负责农机在田间、场院作业的安全监督检查;负责农机及驾驶操作人员的年度检验、审验工作。
(四)负责对农机销售、维修的监督管理;负责农机维修技术合格证核准和农机质量检测;参与农机产品质量监督,对农机的销售、维修经营者进行监管。
(五)负责全县农机服务体系建设和农机信息网络建设;制定农机基层服务组织规范;负责培植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组织,指导协调农机服务组织的生产、经营、服务;负责组织农机投入抗灾救灾工作。
(六)拟订农机化科技、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组织研究拟定有关农机化科技工作的规范性文件;负责农机教育培训行业监督管理;组织农机化科学技术研究、成熟技术推广、科研成果鉴定等有关工作;开展农机公益服务,组织技术攻关、试验、示范,促进基础性、关键性、公益性农机科学研究和先进适用农机的推广应用。
(七)负责农机系统的劳资工作;管理全县农机化项目的立项、论证、报批、实施;归口管理农机化专项资金,直属事业单位的事业费、基建投资及其他专项资金。
(八)负责农机化各类经济指标的统计工作;指导相关协会工作。
(九)承办县委、县政府及县农业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2、机构和人员情况。我局为独立核算一级预算单位,属财政全额拨款的正科级公益类事业单位。局内设办公室、计财股、人保股、法制股、监察室;下设农机监理大队(副科级)及农业机械管理站、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农业机械化学校。局共有人员编制90人,年末实有在职人员84人,其中局参公人员编制16人,年末实际参公在职人员12人,下级机构事业编制74人,年末实际事业在职人员72人。年度退休4人。
(二)当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1、抓好“两个”全程机械化的推广。一是抓好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中的机插秧技术推广。建立核心示范片、示范点,举办现场示范观摩演示会2场次,观摩人员达200余人,印发宣传技术资料1000余份。举办水稻机插秧技术2期,共培训农民130人。全年共推广插秧机61台,落实机插面积46.1万亩。全县水稻生产机耕率95.2%,机插率31.9%,机收率87.1%,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73.75%。二是抓好油菜生产全程机械化中的机播。成立了技术指导工作队,进村入户,面对面指导。抓好示范办点工作,落实示范面积2000余亩,在示范区开展技术对比试验,辐射带动全县油菜机械化种植面积达68万余亩,机械化作业率达60.9%。
2、农机新技术新机具应用全面提速。一是抓好无人植保机飞防技术推广。在西渡镇的青木村和梅花村,建立了作业示范区。全年共推广无人植保机21台,开展作业近3万亩,节约化肥施用量12吨,为农民节约农药开支126万余元。二是率先推广水稻精量施肥机和生物质制肥机。举办2次演示会,全省首台机插秧同步精量深施肥机在我县利民农机合作社率先应用;洪市镇洪丰合作社购置的生物质制肥机组已成功投运。三是粮食烘干机械化提速。全年新增烘干机组17台套,日烘干能力增加近300吨/天,比去年同期增长33%。全年推广中央创新产品旋耕机8台,履带式拖拉机2台,农机购置补贴新产品施肥机2台。四是秸秆机械化还田技术广泛推开。引导农机合作社开展机械化秸秆还田作业,减少秸秆焚烧,减轻环境污染。五是积极推动机械化深松整地。召开全市项目推广示范现场会,以关市镇鑫粤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蔬菜种植基地为依托开展深松机具选型配套试验。
3、农机安全生产常抓不懈。全县新注册登记拖拉机 120台,收割机84台,新增驾驶员77人,期满换证83人,年度检审拖拉机、收割机803台,新创建“平安农机”示范乡镇1个,示范村5个,示范户1285户。清理排查报废、灭失、长期脱检拖拉机1724台,开展变型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共检查拖拉机380台。全县未发生重特大农机安全死亡事故。
4、确保惠农政策落到实处。一是规范实施农机购置补贴和农机报废补贴。2017年,共争取农机购置补贴资金870万元;全年共申请报废更新补贴资金25.3万元,报废全喂入收割机25台,半喂收割机8台。全县新增补贴农机具605台套,全年共落实农机购置补贴近685.104万元,拉动社会投入2584万元,提高全县主要农作物综合机械化率近0.5个百分点。二是大力扶持农机合作组织。全年新增注册农机合作社13家,创建省级现代农机合作社3家,省级示范农机合作社2家,市级示范农机合作社3家。三是加大项目资金管理。联合审计、财政对各项目专项资金进行检查,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的的分配、使用、执行,确保惠农资金落到实处。
5、农机培训成效显著。一是拓展创新培训对象。把农机培训与精准扶贫相结合,举办一期扶贫培训班,共培训50人。二是巩固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举办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班一期,共培训50人。三是加强农机培训监管。加强对农机培训机构、理论教师和教练员的监管,指导惠农培训中心举办培训班五期,培训学员190人。
6、农机队伍形象不断提升。一是扎实开展“两学一做”专题学习;二是狠抓作风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三是强化制度建设,遏制违纪违法行为;四是精炼精准扶贫队伍,抽调6人负责抓好2个驻点村扶贫工作。五是增强农机宣传力度,发表农机宣传新闻稿件160余篇。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全局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244万元,其中本级预算安排712万元,专项转移支付1532万元。
2017年全局预算支出22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5万元,分别为工资福利支出566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61万元(含“三公”经费支出安排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8万元;项目支出1579万元。
年度追加基本支出158万元,主要是增加人员津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车补、一次性抚恤金等,年度项目支出减少503万元。主要是农机购置补贴项目减少了400多万元,病虫害控制32万元和现代农机合作社85万元。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度部门决算财政补助收入1899.76万元,全年支出1899.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23.72万元(工资福利支出693.5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6.4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63.72万元),项目支出1076.04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基本支出增加158.32万元,分别是增加人员津补贴61.64万元、年终一次性奖金48.43万元、车补10.92万元、一次性抚恤金25.38万元、工资提标6.0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年度项目支出减少502.96万元。主要变动为:一是减少农机购置补贴400多万元,二是减少病虫害控制32万元,三是减少现代农机合作社(省级)资金85万元。
(三)“三公经费”预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全年共计支出97260.88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8858.88元,公务接待费38402元,因公出国境支出0元),与上年三公经费支出102609.24元相比,比上年减少5.21%,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减少3506.36元,减少5.61%;公务接待比上年减少1847元,比上年减少4.59%。
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年末资产合计为7723590.51元、负债合计为4918628.12元,净资产为2804962.39元。与上年度对比,增加固定资产59189.04元,主要是购买办公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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