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领导、监督和检查全县公安工作;
(二)调查研究、分析全县敌情、社情,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情况,为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提供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整治社会治安的对策;
(三)负责侦破危害国内安全案件和刑事、经济犯罪案件,组织协调处置相关重大案件、重大事件、重大治安灾害事故;
(四)加强社会治安管理, 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依法管理枪支弹药、危险爆炸物品、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的治安工作; 依法管理居民户口、居民身份证、国籍、出入境事物和外国人、华侨、港澳台同胞在衡居留、旅行的有关事物; 查处涉外案件;
(五)依法管理全县道路交通安全, 维护交通秩序; 负责机动车辆和驾驶的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指导交通事故的查处; 负责街面治安巡逻工作,预防和制止街头犯罪;
(六)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安全保卫工作;组织、指导群众治安防范工作;指导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经济民警队伍的建设和业务工作;
(七)依法管理全县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打击信息网络违法犯罪;
(八)依法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直接管理县看守所、治安拘留所;
(九)组织、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开展禁毒、缉毒工作; 承担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负责全县公安局装备、被装配备的计划、申报、分配、管理工作;负责全局公安业务经费拨款的分配计划、管理、使用情况。
2、机构情况
根据编委核定,我局内设股室15个,派出所27个,全部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内设处室分别是指挥中心、情报中心、政工室、纪委、法制大队、警务保障室、刑侦大队、治安大队、禁毒大队、人口大队、经警大队、国保大队、网安大队、拘留所、看守所。
二、收入支出预算情况分析
(一)收入预算情况。
年初部门预算安排13475.1935万元(其中行政运行安排7597.3731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557.7388万元,其他公安支出818.9万元,事业运行2306.991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1399.4215万元,行政单位医疗444.3835万元,住房公积金350.3856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年初部门预算安13475.1935万元(其中人员支出安排7178.4965万元,公用经费4922.2210万元,项目经费1291.9万元)。
(三)差异原因分析
经费拨款较上年预算增加1215.1629万元,主要是2019年部门预算一村一辅警预算收入拨款较上年增加1215.1629万元所致。
三、“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1)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26.50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26.505万元,因公出国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0万元)。
(2)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27.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9.5万元,公务用车0万元)。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比上年减少0.475万元(公务接待减少0.475万元,公务用车减少0万元,因公出国减少0万元),。
“三公”经费减少的原因:一是严格按照“三公”经费管理规定执行,认真贯彻落实“三公”经费的文件精神,公务接待费减少;二是实行公车改革后,我单位公车不再保留公车。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4922.2210万元,其中:办公经费2285.0071万元,印刷费20万元, 水费30万元,电费120万元,公务接待费26.50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04.4520万元,工会经费29.2955万元,咨询费30.4877万元,手续费30万元,邮电费40万元,差旅费300万元,维修费100万元,会议费20万元,培训费20万元,其他支出1566.4737万元)。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我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