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县社会劳动保险所 2019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部门职能

二、    机构设置

三、    部门预算单位的构成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

一、    收入支出预算分析

二、    “三公经费”预算

三、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四、    政府采购情况

五、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六、    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机关运行经费

“三公”经费

 

 

 

一、单位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工作职能

    (一)负责本县境内城镇各类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基金征缴工作。

    (二)负责全县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发放和待遇调整工作。

    (三)负责在职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   

(四) 负责申办退休人员档案初审和基本养老金的核算工作。

(五) 负责参保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丧葬费和抚恤金的计算和拨付。

(六) 负责全县企业离退休人员的生存认证和社会化管理服务。

(七)负责全县企业养老保险基金的运营、管理和安全工作。

(八)负责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关键信息审核及业务档案资料的采集、管理。

(九)负责被征土地社会保障费的核算和征缴工作、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贴和补助发放工作。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以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2、机构情况

根据编委核定,我所内设股室11个,全部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内设股室分别是办公室、财务股、发放股、统计改制股、业务股、稽核股、扩面股、档案室、征缴股、认证核查股、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股。

二、收入支出预算情况分析

(一)收入预算情况。

年初预算数25119.67万元,其中:本级预算安排1979.74万元,专项转移支付22706万元,上年结余433.93万元(转移支付结余)

(二)支出预算情况。

年初部门预算安排25119.67万元(其中人员支出安排434.15万元,公用经费25.7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92万元。项目经费24658.83万元)。

(三) 差异原因分析

(四) 经费拨款较上年预算增加15595.3万元,主要是我单位养老保险基金代发资金、同级财财政补助资金及省级转移支付资金纳入预算所致。

三、“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1)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9.28万元(其中务接待费6.6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6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9.7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7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比上年减少0.49万元(公务接待减少0.3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0.14万元)。

“三公”经费减少的原因:一是严格按照“三公”经费管理规定执行,认真贯彻落实“三公”经费的文件精神,公务接待费减少;二是实行公车运行厉行节约制度,公车运行费减少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25.77万元,其中:办公经费7.18万元,水费0.43万元,电费2万元,物业管理费2.36万元,公务接待费6.6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63万元工会经费3.72万元)。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我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机关社保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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