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1、工作职能
(一)行使中共衡阳县委赋予的领导全县共青团、青联、学联和少先队工作的职权,对全县性青年社团组织进行指导和管理。
(二)参与制订青少年事业发展规划和青年工作方针、政策。
(三)参与有关青少年事务的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协助中共衡阳县委、县人民政府处理、协调与青少年利益有关的事务。
(四)调查青年思想动态和青年工作状况,研究青少年工作理论和青少年思想教育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开展各种有益的活动,提高青少年政治思要想、科学文化素质;研究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协同有关部门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五)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做好中、小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维护学校稳定和社会安定团结。
(六)在全县经济建设中,组织和带领青年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
(七)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青少年工作和县内外青少年组织、团体交流工作;做好青年统战对象的团结教育工作。
(八)承办中共衡阳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情况
根据编委核定,我委内设股室2个,分别是办公室、青少部。定编制人数5名,其中行政编制5人,在职人员4人,无退休人员。
二、收入支出预算情况分析
(一)收入预算情况。
年初部门预算安排35.7万元(其中行政运行安排27.6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4.31万元,行政单位医疗1.37万元,住房公积金2.38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年初部门预算安排35.7万元(其中人员支出安排28.18万元,公用经费7.52万元,项目经费0万元)。
(三)差异原因分析
经费拨款较上年预算增加7.82万元,主要是2019年部门预算人数增加1人所致。
三、“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1)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0.2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0.23万元,因公出国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0万元)。
(2)2018年没有做“三公”经费预算。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7.52万元,其中:办公经费0.84万元, 电费1.79万元,物业管理费1.56万元,公务接待费0.2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88万元,工会经费0.22万元)。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我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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