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县农业局2018年度决算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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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县农业局2018年度决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部门情况

(一)基本情况

1、编制和职能

2、主要职能

(二)当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第二部分决算构成情况

(一)收入支出执行情况

(二)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五)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六)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本年度部门决算等财务工作开展情况

一、部门(单位)情况

(一)基本情况

1、编制和职能

农业局共有人员编制442名,其中:行政编制24名,事业编制414名(粮油站10名、经作站10名、农环站10名、优质农产品开发中心10名、农药监管站5名、农技推广中心52名、执法大队9名、耕地质量管理局13名、植保植检局15名、扶贫办1名)。农产品检测站18名、农场管理局现有编制196名、种子管理局现有编制20名、农业科技服务中心现有编制45名。

农业局实有在职人员381人,其中:行政人员24人,事业人员357人(含农业科技服务中心45人,农场管理局196人);局退休人员88人,种子管理局10人。

县农业局内设机构19个,即:执法大队(副科级)、耕地质量管理局(副科级)、农药监督管理站(副科级)、农技推广中心(副科级)、植保植检中心(副科级)、扶贫办、县域经济办、办公室、信息站、市场信息股、计财股、人事股、科教股、法规股、粮油站、经作站、农业产业化股、规划统计股、农环站。下设机构3个,即:种子服务中心、农场服务中心、农业科技服务中心3个副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2、主要职能

(一)拟订种植业、乡镇企业、农垦等农业各产业(以下简称农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参与拟订农村经济发展政策和参与农业产业方面的规范性文件的起草、修改工作;负责农业行政执法和行政复议工作,推进农业依法行政;提出有关农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大宗农产品流通、保险、农业财政补贴及农业产业保护的政策建议,并参与制定相关政策。

(二)参与研究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及国有农场改革的政策建议,参与指导耕地使用权流转、减轻农民负担和惠农政策落实工作,参与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国有农场经济及社会事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工作。

(三)指导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组织落实促进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负责管理全县蔬菜产业发展和城镇蔬菜产销工作。安排蔬菜资金和物资,负责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的征收使用,并进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提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投资项目和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议,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

(四)组织拟订促进乡镇企业、农产品加工业、农村第三产业和农业产业化发展政策、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乡镇企业、农产品加工业、农村第三产业的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政策建议,制定大宗农产品与农业投入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

(五)承担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的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组织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的申报和监督管理。在环境保护部门统一监督指导下,对农业环境保护工作实施具体监督管理。

(六)负责农业生产资料监督管理。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的行政许可及肥料、农药等农业生产资料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种子质量检验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的监督实施。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

(七)负责农作物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拟订农作物有害生物与植物检疫的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农作物有害生物防控政策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植保植检体系建设、农作物有害生物测报防治、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防控,制定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防治管理办法;指导农药安全使用。

(八)承担农业防灾减灾的责任。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化肥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农业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九)管理农业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经济运行,开展相关农业统计工作。征集、发布农业经济信息,负责农业信息化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信息服务。

(二)当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2018年我局干部职工群策群力,办了不少实事,成果显著。

1)加大农业新品种、新技术的推广和阳光工程培训、落实全县无公害蔬菜生产计划的制订及基地建设、做好病虫专业化防治服务。

2)狠抓粮食生产,办好粮油棉高产创建示范片,大力推广高档优质稻,提升稻米品质及产量。

3)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稳步推进,全县农村环境卫生得到根本改观,综合整治工作位列全市前茅。全县农村在美丽乡村建设中,基础设施得到完善、主导产业发展稳定、居住条件得到改善、树立文明新风等方面成效显著。

4)全力扶贫脱贫。全县全年投入1.45亿元用于减贫工作,预计全年脱贫1.45万人,完成1971个贫困人口易地搬迁。

5)目前正在全县示范推广40万亩的农业测土配方施肥技术,使土壤肥料利用率提高了510个百分点,大田作物每亩节本增效3050元,总节本增效2000万元以上。

6)通过农业行政执法工作的开展,维护了全县农资市场秩序,杜绝了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事件的发生,保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和根本利益。

二、决算构成情况

(一)收入支出执行情况

1、收入情况2018年本单位共收入103259022 元,其中:财政补助93097279.4元;上级补助收入1030360元;事业收入9026343元;其他收入105039.6元。

2、支出情况。2018年总支出103259022元。基本支出14,062,635.40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971505.4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6047175.1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7714785.5元;项目支出87,563,679.00元。一般财政共公预算支出93,097,279.40.

(二)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主要是因为上级拨入经费减少。

(三)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2.77万元,比2017 年减少12.39万元,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和其他交通费用减少。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我局无政府采购支出。

(五)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2018年度资产总额7013.4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391.47万元,固定资产62.20万元(主要包括汽车8.85万元、其他固定资产188.08万元)。

(六)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8年我局没有重点项目预算。

(七)“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公务接待费本年3.50万元,全年接待批次121次,接待人数726人,比上年4.17万元减少0.67万元,下降16.06%,主要是接待多在食堂用自助餐,接待费用大幅下降。

公务用车运行费本年支出2.8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万元,比上年2.98万元减少0.18万元,下降6.04 %,主要是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单位用车统一由公车办调配。

三、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四、本年度部门决算等财务工作开展情况

(一)在财务管理、决算组织、编报、审核情况上,严格财经纪律、确保收支合理合法,既节约资金又保证工作顺利开展。

(二)决算公开工作,领导重视、公开及时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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