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县残联人联合会2018年度
部门决算编报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工作职能
(一)宣传、贯彻《残疾人保障法》以及其它有关残疾人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依法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二)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间的联系,动员全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三)开展和促进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文化、体育、辅助器具、福利、残疾预防和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
(四)负责指导乡镇残联和基层残协的业务工作。
(五)指导和管理各类残疾人社团组织。
(六)承担省、市残联及县委、县政府和残疾人工作委员会交办的各项工作。
二、机构设置
据上述工作任务,本单位内设股室5个,所属事业单位1个。
内设股室分别是办公室、基金会、教就股、康复股、维权股。
所属事业单位是衡阳县残疾人就业总社。
人员编制 31名,其中:行政编制14名,事业编制17名;实有在职人员 31人,其中:行政及参照公务员管理人15人,事业人员 17人,退休人员8人。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8年部门决算的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衡阳县衡阳县残疾人联合会本级及衡阳县残疾人就业服务总社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决算
一、收入支出决算安排工作情况
年度收支决算情况。
2018年全年决算收入1229.2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55.56万元(政府性基金20.1万元),其他收入273.7万元。
2018年全年决算支出为1260.3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10.9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6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64;政府性基金支出20.1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我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
四、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2018年12月31日止,我单位共有资产209.9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 90.53万元,固定资产119.39 万元。
五、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决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9年我单位没有重点项目预算。
六、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决算7.2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4.38万元,因公出国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2.85万元)。
“三公”经费比上年减少的原因:一是严格按照“三公”经费管理规定执行,认真贯彻落实“三公”经费的文件精神,公务接待费减少;二是实行公车改革后,我单位公车不再保留公车,但有一辆省残联配发的残疾人康复流动服务车。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四部分 本年度部门决算等财务工作开展情况
(一)在财务管理、决算组织、编报、审核情况上,严格财经纪律、确保收支合理合法,既节约资金又保证工作顺利开展。
(二)决算公开工作,领导重视、公开及时真实。
衡阳县残疾人联合会
二O一九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