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18年度决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单位)情况
(一)基本情况
1、编制和职能
衡阳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内设办公室、人财股、行政审批服务股、执法监督股、市容管理股、园林绿化股、公用事业股、资源利用管理股8个职能股室,下设县城建管理监察大队、环境卫生所、城建执法监察局、园林绿化所、西渡站前广场管理服务所5个全额拨款和市政工程管理处1个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局机关行政定编12人。全局现有在职320人。
2、主要职能
负责县城规划区内的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政设施等管理工作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执法。
(二)当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1、做好城区的“序化、净化、亮化、美化、绿化”等工作,县城市容市貌整洁,环境卫生干净,园林绿化长势良好,市政设施维护实现了“路平、沟通、灯亮”,打造了舒适、依据的人居环境。
2、在2019年全市新型城镇化考核中第一、第二季度名列全市第一。
3、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县城、国家文明县城、省级园林县城复查,为衡阳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奠定基础。
4、有效推进我县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湘江流域存量垃圾场治理亚行贷款项目建设,按时间节点顺利推进。
5、较好的完成了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收入支出执行情况
2018年总收入689.01万元,比2017年总收入减少178.59万元。2018年总支出689.01万元,比上年减少178.59万元。全为基本支出(包括维护费)。
(二)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是因为财政拨款减少。
(三)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1.3万元。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我局没有政府采购支出。
(五)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2018年度资产总额402.3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73.08万元,固定资产29.23万元(其他固定资产29.23万元)。
(六)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8年我局没有重点项目预算。
(七)“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公务接待费本年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费本年支出0万元。
三、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四、本年度部门决算等财务工作开展情况
(一)在财务管理、决算组织、编报、审核情况上,严格财经纪律、确保收支合理合法,既节约资金又保证工作顺利开展。
(二)决算公开工作,领导重视、公开及时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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