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县农业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衡阳县农业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能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及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及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及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及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及说明

七、《部门收入总表》及说明

八、《部门支出总表》及说明

第三部分预算构成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情况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六、重点项目预算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二、支出科目

三、“三公”经费

四、机关运行费

 

衡阳县农业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单位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工作职能

((一)拟订种植业、乡镇企业、农垦等农业各产业(以下简称农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参与拟订农村经济发展政策和参与农业产业方面的规范性文件的起草、修改工作;负责农业行政执法和行政复议工作,推进农业依法行政;提出有关农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大宗农产品流通、保险、农业财政补贴及农业产业保护的政策建议,并参与制定相关政策。

(二)参与研究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及国有农场改革的政策建议,参与指导耕地使用权流转、减轻农民负担和惠农政策落实工作,参与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国有农场经济及社会事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工作。

(三)指导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组织落实促进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负责管理全县蔬菜产业发展和城镇蔬菜产销工作。安排蔬菜资金和物资,负责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的征收使用,并进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提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投资项目和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议,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

(四)组织拟订促进乡镇企业、农产品加工业、农村第三产业和农业产业化发展政策、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乡镇企业、农产品加工业、农村第三产业的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政策建议,制定大宗农产品与农业投入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

(五)承担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的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组织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的申报和监督管理。在环境保护部门统一监督指导下,对农业环境保护工作实施具体监督管理。

(六)负责农业生产资料监督管理。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的行政许可及肥料、农药等农业生产资料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种子质量检验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的监督实施。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

(七)负责农作物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拟订农作物有害生物与植物检疫的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农作物有害生物防控政策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植保植检体系建设、农作物有害生物测报防治、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防控,制定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防治管理办法;指导农药安全使用。

(八)承担农业防灾减灾的责任。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化肥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农业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九)管理农业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经济运行,开展相关农业统计工作。征集、发布农业经济信息,负责农业信息化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信息服务。

(十)制定农业科研、农技推广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县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组织重大农业科研和技术推广项目的遴选及实施;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管理,组织引进国内外农业新品种、先进技术,指导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及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负责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

(十二)拟订全县农业环境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农业环境与农业资源保护、监测和管理;组织实施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质量监督、认证申报及广告审查、重大项目的实施。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宜农湿地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野生植物保护工作。牵头管理外来物种,制定并实施农业生态建设规划,指导农业生物质产业(不含沼气)发展和农业节能减排,承担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有关工作。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的发展。

(十三)拟订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的有关政策并指导实施,依法管理耕地质量。运用工程设施、农艺、生物等措施发展节水农业。

(十四)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业国际援助和援外项目,指导农产品出口基地建设。

(十五)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2、机构情况

根据编委核定,农业局内设机构17个,即:执法大队(副科级)、农药监督管理站(副科级)、农技推广中心(副科级)、耕地质量管理局(副科级)、植保植检局(副科级)、县域经济办(副科级)、扶贫办(副科级)、办公室、信息站、市场信息股、计财股、人事股、科教股、法规股、粮油站、经作站、农环站。下设机构4个,即:种子管理服务中心、农场管理服务中心、农业科技服务中心、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其中:种子管理服务中心、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为一级预算拨款单位。农场管理服务中心、农业科技服务中心两个副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预算构成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情况分析

1)收入预算情况。

年初部门预算安排14200.8419万元(其中行政运行安排235.803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198.5816万元,住房公积金8.68524万元)。

2)支出预算情况。

年初部门预算安排14200.8419万元(其中人员支出安排1027.8507万元,公用经费69.1412万元,项目经费13103.85万元)。

3)差异原因分析

经费拨款较上年预算减少2197.1981万元,主要是2019年部门预算上级专项减少及年终一次性奖金没有预算到单位所致。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1)2019“三公”经费预算7.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2.3万元,因公出国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5.1万元)。

2)2018“三公”经费预算7.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2.4万元,公务用车5.4万元)。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比上年减少0.4万元(公务接待减少0.1万元,公务用车减少0.3万元,因公出国减少0万元),。

 “三公”经费减少的原因:一是严格按照“三公”经费管理规定执行,认真贯彻落实“三公”经费的文件精神,公务接待费减少;二是我单位未购置公车。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69.1412万元,其中:办公经费30.3412万元,水费0.5万元,电费2.05万元,物业管理费3.6万元,公务接待费7.4万元,工会经费25.25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我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

     (五)、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2019年我单位无国有资产占有预算。

(六)、重点项目预算

 2019年我单位无重点项目预算。

、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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