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县英南学校学生课桌椅等设备设施政府采购项目谈判公告
公告日期:2020年07月30日
衡阳县教育局的衡阳县英南学校学生课桌椅等设备设施政府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名称:衡阳县英南学校学生课桌椅等设备设施政府采购项目
2、政府采购编号:HYX2020-A045
3、招标代理编号:HNYR2020-054
4、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预算上限值 |
1 | 衡阳县英南学校学生课桌椅等设备设施 | 1批 | 1,220,600 |
5、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序号 | 标的物 名称 | 标的主要需求 | ||
技术 | 服务 | 合同条款 | ||
1 | 衡阳县英南学校学生课桌椅等设备设施 | 具体详见谈判文件 | 1、交货时间要求:整个项目需于2020年9月1日前全部安装、调试完毕,经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2、质保期:三年。 3、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货到并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合同金额的95%,余额5%作为质保金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付清。 | |
竞争性谈判项 目可能实质性 变动内容 | 是( ) 否(√) | 是( ) 否(√) | 是( ) 否(√) |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复印件;
(4)投标人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
(5)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无 。
3、联合体。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形式。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1;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的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见附件2;
6、《谈判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7、其他说明。
1、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密封;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地点为湖南永瑞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谈判小组将确定所有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采购人名称:衡阳县教育局
联系人:廖先生
电话:0734-6589922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湖南永瑞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衡阳市华新开发区长丰大道28号汇景花园2栋1单元1306室
联系人:毛彩霞 电话:0734-8516068、8187388
电子邮箱:568110180@qq.com 邮编:421001
监督管理部门:衡阳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许主任
电话:0734-6813111
附件1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 (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 ,委托代理编号: ]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2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致 (采购代理机构):
我单位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包括:
(一)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但警告和罚款额在三万元以下的行政处罚除外;
(二)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此竞争性谈判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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