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春节前食品安全集中整治行动
为确保全县人民过上一个祥和安康的传统佳节,切实营造和谐、安全的食品消费环境,元月22日,衡阳县工商局集中力量、集中车辆在县城城区范围开展了春节前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集中整治行动。
为搞好此次集中整治行动,衡阳县局制订了《春节前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集中整治方案》,决定于2014年元月14日—23日在全县范围统一开展食品安全集中整治,各所负责组织对本辖区内的整治,县城城区范围(含英陂、槐花)由县局牵头,西渡、城关所共同参与。
县局城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李小龙担任总指挥,分管食品安全的副局长刘湘华为副指挥,食品股、办公室、后勤中心、城关及西渡工商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22日上午八点十分在本局二楼会议室召开集中整治全体参与人员会议。会上,食品股股长李才能就集中整治行动及路段人员分配作了具体安排,主管领导刘湘华副局长就行动要求进行了明确并现场分为四个整治组;最后,党组书记、局长、此次集中整治行动总指挥李小龙强调:此次集中整治行动一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二要迅速行动,严密纪律;三要认真履责,务求实效;四要继续巡查,保持常态。
行动开始,四个整治组采取“五查、五看”的方式,即查食品经营户主体资格是否合法;查食品经营户索证索票,食品进、销货台账登记情况;查假冒伪劣食品及过期变质食品;查食品品牌及食品广告登记情况等;查短斤少两食品和标识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食品。四个整治组按照责任分工对四个片段的超市、商场、食品经营户经营的乳制品、食用油、肉类、大米等食品集中进行检查,严格检查食品的保质期、保存期和食品质量,严防销售过期霉变食品和“三无”食品。
此次集中整治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49人次,执法车辆28台次,检查各类经营主体1246户,封存扣押问题食品2000余公斤,过期食品40余袋,查处食品违法经营行为16起,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14份。
此外,各工商所也分别按照县局印发的《2014年“元旦”、“春节”期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2014年“元旦”、“春节”期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集中整治方案》在各自辖区范围内开展了紧锣密鼓的食品安全整治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