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县强化药品GSP跟踪检查助力流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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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GSP跟踪检查是对药品经营企业经营过程中执行GSP情况的全面检查,是强化事中监管的重要措施,是监督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的主要手段。为切实强化全县药品经营企业的监督管理,巩固药品流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成果,督促药品零售企业按GSP要求持续规范经营,5月3日起,衡阳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正式启动药品经营企业GSP跟踪检查工作。
    5月3、4日,检查组对界牌、渣江等5个乡镇8家,7、8日对集兵、樟木等2个乡镇3家新开办的药品经营企业进行跟踪检查,主要检查企业诚实守信、依法经营、药品可追溯情况,对企业落实质量管理与职责、企业人员、设备设施、采购与验收、陈列与储存、销售和售后管理是否符合新版GSP要求进行全面检查。检查发现绝大部分药店都能认真按GSP要求进行管理和经营,基本做到悬照亮证经营、采购渠道正规、供货方资质档案和票据管理规范、设备设施基本满足经营需要并正常运转、计算机软件系统基本运行、药品分类分区陈列、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管理严格、处方药不开架自选、非药品设有专柜且标识明显,但个别药店存在执业药师未在岗履职、处方药未凭处方销售、供货方企业资质索取不全或质量保证协议书过期、药品购进验收记录不完整、对计算机管理系统不熟练、不能严格按照药品要求储存药品等。对发现的问题,检查组当场责令其认真对照GSP要求,立即予以整改。
    为确保这次跟踪检查效果,4月26日,县局召开了“全县药品经营企业监管工作暨流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动员会”,全县144家药品经营企业均参加会议。按照会议安排,这次跟踪检查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集中跟踪检查阶段,主要检查对象为近两年内新开办的药品经营企业;第二阶段,全面实施阶段,按地域分三组对全县所有药品经营企业进行全面跟踪检查。并要求突出重点:一是突出重点对象。将日常管理水平较低、购销渠道混乱、群众举报投诉较多、药品抽检不合格受到过行政处罚以及新开办的药品零售企业作为重点对象;二是突出重点内容。重点检查经营地址、经营范围及关键岗位人员是否变更、人员培训及健康状况是否符合要求,营业场所的温湿度控制、设施设备的管理情况,特殊药品、冷藏药品、国家有专管药品等管理情况,药品质量档案、药品养护档案、质量信息档案、首营企业及首营品种档案的管理情况,质量管理制度执行情况,不合格药品的处置情况,中药材、中药饮片的购销存和质量情况,计算机系统运行管理情况,购销票据索取留存情况,特殊药品的管理情况等内容。
    此次跟踪检查,我局注重与日常监管相结合,加大监管力度;注重与药品流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相结合,增强检查效果;注重与药品监督抽样相结合,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品种实施抽样送检,强力推进跟踪检查,以确保跟踪检查和流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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