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县住房保障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编制说明
目 录
一、单位情况
(一)工作职能
(二)机构情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六、政府采购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九、名词解释
十、部门预算公开表格目录
一、单位情况
1、工作职能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棚户区改造(含城中村、工矿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农村危旧房改造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订保障性住房建设及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农村危旧房改造、全县人居生态环境建设管理工作等行业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草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负责建立和完善本县的住房保障体系,组织拟订全县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保障政策措施,编制各类保障性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各类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的计划报批并组织实施。
(三)统筹协调和管理全县棚户区改造工作(含城中村、工矿棚户区改造)。负责全县棚户区改造计划编制、申报、参与竣工验收审核等工作。
(四)统筹协调和管理全县老旧小区改造,负责全县老旧小区改造计划编制并组织实施。
(五)负责全县直管公租房保障对象的资格审核、补贴资金发放和保障性住房配租配售工作以及后期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监督乡镇政府、卫生院、学校、园区等行政事业单位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及后续管理、质量安全工作。
(六)研究拟订全县优化人居生态环境总体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实施计划、政策措施、操作标准、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乡镇优化人居环境工作。
(七)统筹协调和管理全县农村危旧房改造工作,负责全县农村危旧房改造项目备案和补助工作,参与验收评审。
(八)会同相关部门做好保障性住房专项资金、棚户区改造(含城中村、工矿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等专项资金的统筹管理和监督使用,负责拟订年度专项资金安排计划以及分配计划。
(九)负责指导全县村镇建设工作,负责全县村镇建设和管理考核工作。
(十)负责指导全县农村危旧房改造工作。
(十一)指导全县景观旅游名镇(村)和古民居的申报工作。
(十二)负责指导各乡镇村镇建设管理工作。
(十三)参与农村新型城镇化的目标管理考核工作。
(十四)承办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2、机构情况
根据职责,我单位内设股室7个,全部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内设股室分别是办公室、建设股、保障性住房管理股、棚改管理股、农村房屋管理股、农村房屋建设股、代管乡镇建设服务所。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无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为衡阳县财政局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即我单位本级预算。我局2021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纳入非税收入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安排的支出,所有公开的相关附件表格均为空。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1年年初部门预算安排5054.87万元,2021年年初部门预算安排5054.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19.47万元,上年结余4035.4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4533.71万元,其中项目预算经费增加4522.4(主要是农村危房改造、老旧小区改造、保障性其他安工程的资金拨付)。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年初部门预算安排5054.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51.6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3.88万元,住房保障4979.33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4533.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1.31万元,项目支出增加4522.4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054.87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1年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57.47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1年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597.4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业务工作经费。本单位主要用于农村危房改造、老旧小区改造和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实地查看、资料收集、资金拨付、等级鉴定标识牌制作等相关工作。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局本级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8.81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5.33万元,增加18%。
2、"三公"经费预算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3.0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3.07万元,因公出国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0万元)。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比上年减少0.35万元(公务接待减少0.35万元,公务用车减少0万元,因公出国减少0万元),下降11%。
"三公"经费减少的原因:一是严格按照"三公"经费管理规定执行,认真贯彻落实"三公"经费的文件精神,公务接待费减少。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我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办公及业务用房225.45平方米;单位价值1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套。
八、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5054.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7.47万元,项目支出4597.4万元。
九、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十、部门预算公开表格目录
表一:部门收支总表
表二:部门收入总表
表三:部门支出总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支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部门经济科目)
表七:一般预算基本支出(政府经济科目)
表八:政府性基金表
表九:三公经费预算表
住房保障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_910住房保障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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