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县医疗保障局2020年预算编报说明
一、单位情况
1、工作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以下统称医疗保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拟定全县医疗保障相关政策、规划、标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拟定并实施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监督管理相关医疗保障基金。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组织拟定全县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配合上级医疗保障部门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
(四)执行上级医疗保障部门制定的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配合上级医疗保障部门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五)拟定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定点医药服务考核评价机制和动态的准入退出机制。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六)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构情况
根据职责,我局内设股室6个,所属事业单位1个,全部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内设股室分别是办公室、规划财务股、药品价格监管股、待遇保障股、基金监督股、组织人事股。
所属事业单位是衡阳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局无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为衡阳县医疗保障局本级。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即我局本级预算。我局2020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纳入非税收入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安排的支出,所有公开的相关附件表格均为空。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0年年初部门预算安排74.3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4.323万元(经费拨款74.323万元),衡阳县医疗保障局于2019年5月挂牌成立,无2019年度年初预算,无上年结余。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年初部门预算安排74.323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7.268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62.0223万元,住房保障5.0321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4.323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0年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4.323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0年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局本级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7.4615万元,因我单位为机构改革后新成立的机构,没有增减变化。
2、"三公"经费预算
2020年我单位公务接待费用预算4万元,因我单位为机构改革后新成立的机构,没有增减变化。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我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办公及业务用房756平方米;无公务车辆。
八、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整体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74.3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4.323万元,无项目支出。
九、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十、部门预算公开表格目录
表一:部门收支总表
表二:部门收入总表
表三:部门支出总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支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部门经济科目)
表七:一般预算基本支出(政府经济科目)
表八:政府性基金表
表九:三公经费预算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