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县人大常委会2017年预算编报说明


一、单位机构、人员情况

    1县人大及人大常委会共有内设机构12个。即192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财政经济委员会、法制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内司委、教工委农工委城环工委联络工委、预算工委、研究室、信访室

    2、行政编制37名,事业编制5人;实有在职人员40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41人。

    二、预算收支和主要工作任务

    1、预算平衡情况:2017年预算收入6935953,其中本级财政拨款6935953元。预算总支出6935953元,收支平衡。

    2、预算支出分析:2017年预算支出为元。基本支出元3903585,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217189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516069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170327元;项目支出为3036368元。

    3、主要工作任务

    主要工作任务是:本级人大常委会工作职责。

    对全国、省、市人大下发的法律、法规草案,组织征求意见,并整理修改意见上报;对提交县人代会审议的本辖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预算草案进行审查并提出报告;对计划、预算报告情况进行初审并对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提出审查报告;对县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的本区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民政、民族工作等重大事项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初步意见;对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县制定的法规的执行情况组织视察和检查等14项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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