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1、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化、新闻出版、版权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规范性文件、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行政执法职责,依法查处相关违法行为。   

2.负责对新闻出版物出版活动实施执法检查,查处涉嫌违法从事出版物出版、印刷、复制、进口、发行等活动的行为;查处报刊社、通讯社驻本县记者站和分支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出版活动的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电子出版物出版活动的违法行为。                                                    

3.行使文化市场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负责监督检查本县内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开展的文化经营活动(包括演出市场、娱乐市场、音像市场、美术市场、动漫市场、经营性文化艺术培训市场、网络市场等经营活动);查处取缔违法设立的文化经营单位和违法开展的文化经营活动。                                        

4.负责对版权市场实施监督检查,受理出版物鉴定、著作权纠纷的相关工作,查处侵权盗版行为;查处计算机软件在开发、传播和使用中的侵权违法行为。                                                              

5.组织开展有关文化、新闻出版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扫黄打非”工作;承担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6.负责组织全县性文化市场治理专项行动。                                        

7.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设置

1、 根据编委核定,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下设办公室、执法监督股和法律法规股执法一队、执法二队五个内设机构。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衡阳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即我本级预算。我2018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安排的支出,所以公开的附件表均为空。收入包括经费拨款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支出包括保障机关及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121.644万元,其中,经费拨款114.144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7.5万元。上年结余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121.644万元,其中,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94.0119万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9789万,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4.3572万元,住房保障8.296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1.644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8年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1.644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8年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1.644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厅本级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1.644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56.02762万元,下降31.5%。

2、“三公”经费预算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5.89142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89142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7年决算减少0.310075万元,主要是厉行节约,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

3、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我队没有做政府采购预算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附件: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相关阅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