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县总工会2017年部门决算报表说明

 

一、基本情况

县总工会履行“维护、参与、教育、建设”四项职能,重点突出和履行“维护”职能,切实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调动好、保护好、发挥好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组织和动员职工投身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推动社会的进步和发展。总工会共有在编在职人员16人,退休7人,两个内设二级机构分别为职工维权帮扶中心、职工活动中心。

二、收入支出情况

(一)、收入情况:本年收入516.49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516.49万元。对比上年收入331.01万元,增加185.48万元,主要为人员工工资、职工活动经费、专项工作经费增加。

(二)、支出情况:本年支出425.1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425.17万元,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54.09万 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247.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3.6 8万元,年末结转 109.13万元。 对比上年支出375.56万元,增加49.61万元,主要为主要为人员工工资、职工活动费用、专项工作费用增加。

(三)、收支结余情况: 年底结余结转为109.13万元,其中项目资金结余91.32万元

三、其他事项说明:

本年度没有政府采购项目支出。

国有资产情况:工会资产不列入国有资产管理。

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本年度无涉及重点绩效评价目标管理范围的重点项目。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本年度没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国内公务接待批次:89次,643人。

四、综合评价

本年度合理的安排和使用了财政资金,保证了相关工作的正常开展,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五、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附件:总工会2017年决算公开表格.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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