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县政法委2017年部门决算分析报告

 

一、 单位情况

  (一)基本情况。

 1.政法委主要工作任务是:负责全县政法、综治、稳定、610、国安工作。

2.机构情况:县政法委为一级预算单位(含610办)共有内设机构 5个,包含办公室、政工室、综绐办、国安办、执法监督室,下属机构流动人口与出租屋综合管理办公室。

3.人员情况:衡阳县政法委现有在职人员22人,退休人员5人,其中在职人员事业编制4名、行政编制18人。

4.国有资产情况:截止2017年12月31日,本委有车辆一台,属公务用用车;无价值5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2017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 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2017年初预算收入为366.35万元,预算总支出为366.35万元。

(二) 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1、年度收支决算情况:总收入为364.6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4.63元),总支出为407.94万元,结余为-43.31万元,冲减上年结余。较上年收入减少64.99万元,因项目经费减少。

      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基本支出为407.94万元,年内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为407.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拔款支出357.3万元、公共安全支出44.7万元、医疗卫生等支出5.94万元。)

     3、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情况:2017年“三公”经费总支出为8.8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8万元,公务接待为6.19万元。

三、机关运行机说明

  政法委机关2017年度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26.1万、商品服务支出164.5万、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7.3万,总计407.9万余元。

四、部门决算分析

2017年决算收入减少,其中司法救助资金收入计入2018年决算。2017年决算支出增加了2016年的司法救助专项资金44.7万元,决算支出大幅度超出预算。2016年度“三公经费”为17.7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为11.04万元,无公务用车购置。公务接待为6.7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批次36批;公务接待人数182人。2017年“三公经费”因公车的改革交通费大幅度下降。本单位无国有资产占用情况。预算绩效情况良好。

五、改进措施:合理规范应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及时、准确、完整编制和报送部门决算报表,做到收支真实,内容完整,报送及时。

政法委2017年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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