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2019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部门职能

二、    机构设置

三、    部门预算单位的构成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

一、    收入支出预算分析

二、    “三公经费”预算

三、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四、    政府采购情况

五、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六、    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机关运行经费

“三公”经费

 

 

 

一、单位基本情况。

       1、工作职能

(一)宣传贯彻国家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拟定全县城乡居民社保事业的发展计划、实施方案、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的出台。

(二)在省、市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和县局领导的决策下,负责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的制订、实施、总结。

(三)负责城乡居民社保参保登记、账户建立、待遇审核、稽核验证等工作。

(四)负责全县城乡居民参保缴费、信息录入、支付和档案管理工作。

(五)负责全县参保人员待遇社会化发放和管理服务工作。

(六)负责协调和监督合作金融机构相关业务工作

(七)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及养老保险制度衔接。

(八)负责乡镇人社站工作指导及业务培训。

(九)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2、机构情况

根据职责,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内设7个,全部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内设股室分别是办公室、业务财务发放征缴股、稽核股档案室

二、收入支出预算情况分析

(一)收入预算情况。

年初部门预算安128.7089万元(其中事业运行112.757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5.8197万元,住房公积金10.1321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年初部门预算安排128.7089万元(其中人员支出安排119.7715万元,公用经费8.9374万元,项目经费0万元)。

(三)差异原因分析

经费拨款较上年预算减少4.5114万元,主要是2019年部门预算年终一次性奖金没有预算到单位所致。

三、“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1)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3.32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3.325万元,因公出国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0万元)。

2)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3.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3.5万元,公务用车0万元)。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比上年减少0.175万元(公务接待减少0.175万元,公务用车减少0万元,因公出国减少0万元),。

 “三公”经费减少的原因:一是严格按照“三公”经费管理规定执行,认真贯彻落实“三公”经费的文件精神,公务接待费减少;二是实行公车改革后,单位公车不再保留公车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8.9374万元,其中:办公经费0.7595万元, 水费0.42万元,电费1.699万元,物业管理费1.738万元,公务接待费3.325万元,工会经费0.9959万元)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我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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