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县环卫处2019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单位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工作职能

(一)负责全县城428万平方米道路面积及小游园清扫保洁,负责县城主城区段60万平方米河面漂浮物的打捞,负责县城日产180吨生活垃圾的清运及处理,负责县城主次干道清洗,负责县城环卫设施公厕的清洗清擦,负责县城渣土的管理及环卫设施的建设管理 

      2、机构情况

全处在职人员87人,退休人员64人。聘请临时人员528人。 

根据职责,我处内设13个股室, 分别为办公室,财务室,设备股,中转站,利达垃圾场,征收股,渣土办,水上环卫,考核办,清洗队,城西责任区,城中责任区,城东责任区。

 

二、收入支出预算情况分析

(一)收入预算情况。

年初部门预算安排3224.4万元(其中环卫生产经费安排2450万元,事业运行59.91万元,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94.09万元,事业单位医疗29.09万元,住房公积金52.11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年初部门预算安排3224.4万元(其中人员支出安排616.35万元,公用经费158.04万元,项目经费---环卫生产经费2450万元。

 

三、“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1)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维护费3万元)。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59.91万元,其中;办公经费48.31万元,水费1万元,电费2.6万元,物业管理费2.7万元,工会经费5.3万元)。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我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 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环卫处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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