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县文化馆2019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单位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工作职能

主要工作任务为组织群众文化活动,繁荣文化事业。文化宣传;文艺活动组织;业余创作团体管理;文化交流;群众文化免费开放;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遗产收集整理与保护。

二、收入支出预算情况分析

(一)收入预算情况。

年初部门预算安排1769141元(其中运行经费1301918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56625元,事业单位医疗68467元,住房公积金142131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年初部门预算安排1769141元(其中人员支出安排1668504元,公用经费100637元,项目经费0元)。

(三)差异原因分析

经费拨款较上年预算减少156320元,主要是2019年部门预算年终一次性奖金没有预算到单位及退休一位职工。

三、“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1)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32300元(其中公务接待32300元,因公出国费用0元,公务用车0元)。

2)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35000元(其中因公出国费用0元,公务接待费35000元,公务用车0元)。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比上年减少2700元(公务接待减少2700元,公务用车减少0元,因公出国减少0元),。

“三公”经费减少的原因:严格按照“三公”经费管理规定执行,认真贯彻落实“三公”经费的文件精神,公务接待费减少;我单位没有公车。

四、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9年运行经费预算100637元,其中:办公经费16200元, 水费1900元,电费18430万元,物业管理费16909万元,公务接待费32300元,工会经费14898元)。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我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

六、名词解释

1、事业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文化馆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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