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工作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化、新闻出版、版权管理、旅游市场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规范性文件、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行政执法职责,依法查处相关违法行为。
2.负责对新闻出版物出版活动实施执法检查,查处涉嫌违法从事出版物出版、印刷、复制、进口、发行等活动的行为;查处报刊社、通讯社驻本县记者站和分支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出版活动的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电子出版物出版活动的违法行为。
3.行使文化市场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负责监督检查本县内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开展的文化经营活动(包括演出市场、娱乐市场、音像市场、美术市场、动漫市场、经营性文化艺术培训市场、网络市场等经营活动);查处取缔违法设立的文化经营单位和违法开展的文化经营活动。
4.负责对版权市场实施监督检查,受理出版物鉴定、著作权纠纷的相关工作,查处侵权盗版行为;查处计算机软件在开发、传播和使用中的侵权违法行为。
5.组织开展有关文化、新闻出版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协调“扫黄打非”工作;承担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6.负责组织全县性文化市场治理专项行动。
7.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县文化旅游体育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情况
根据职责,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共有人员编制20名,共14人,现有在职在编人员14名,我队内设股室5个,全部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下设办公室、执法监督股和法律法规股、执法一队、执法二队五个内设机构。
二、收入支出预算情况分析
(一)收入预算情况。
年初部门预算安排117.47万元(其中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安排88.7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15.40万元,事业医疗4.79万元,住房公积金8.52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年初部门预算安排117.47万元(其中人员支出安排100.66万元,公用经费16.81万元,项目经费0万元)。
(三)差异原因分析
经费拨款较上年预算减少4.16万元,主要是2019年部门预算压缩各项开支。
三、“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1)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4.8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2.28万元,因公出国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2.59万元)。
“三公”经费减少的原因:严格按照“三公”经费管理规定执行,认真贯彻落实“三公”经费的文件精神,公务接待费减少,公务用车开支减少。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6.81万元,其中:办公经费8万元, 水费0.5万元,电费2.9万元,物业管理费0.2万元,公务接待费2.28万元,公务用车2.59万元,工会经费0.34万元。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我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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