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县农村能源办2018年度决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单位)情况

(一)基本情况

1、编制和职能

衡阳县农村能源内设办公室、人事股、技术股、项目股4个职能股室,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全办事业编制10人。全办现有干部职工31人,其中在职22人,退休9人。

2、主要职能

推广能源技术,保护农村环境。农村可再生能源、常规能源技术推广及技术标准规范拟定;农村环境保护。

()当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1、完成了目标任务。全年在全面宣传发动的基础上,通过提供技术指导和大力引导村组农户自筹资金,共维修户用沼气池360户;推广省柴节煤炉灶315台;安装太阳能路灯225盏,安装LED节能路灯330盏;发展养殖小区和联户沼气1150立方米集中供气20户,圆满完成了目标任务。

    2、扣住了重点项目。2018年我办重点项目建设任务为三湖镇新田村润宇养猪专业合作社、西渡镇梅花村尚绿生态农业有限公司21800立方米大型沼气工程建设。201812月底止,两处大型沼气工程全部竣工并投入使用。

3、争取资金投入。今年共争取农村能源建设资金220万元,其中国家项目资金200万元,省级示范资金20万元,统筹安排全县农村能源建设。同时,结合全县美丽乡村、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争取县级财政100万元。

4、抓好后续服务。围绕“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主题实践活动要求,结合我办实际,扎实推进“农村能源回访维修”主题实践活动,引导和推动党员牢记使命、立足岗位、履职尽责。

二、收入支出执行情况分析

(一)收入支出执行情况

2018年总收入399.25万元,占财政拨款的100%.年初结余和结转24.96万元。 2018年总支出424.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8.25元,占总支出的58.52 %;项目支出175.96元,占总支出的 41.48 %

(二)决算收支增减情况

主要是因为上级拔付入经费减少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我单位没有政府采购支出。

(四)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2018年固定资产增加1.31万元,主要是购置了办公电脑等设备

(五)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8年我单位没有重点项目预算

(六)“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2018年度公务接待30批次300人,公务接待费本年1.14万元,接待多在食堂用餐,接待费用大幅下降

三、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四、本年度部门决算等财务工作开展情况

(一)在财务管理、决算组织、编报、审核情况上,严格财经纪律、确保收支合理合法,既节约资金又保证工作顺利开展。

(二)决算公开工作,领导重视、公开及时真实。

 

 

能源办政务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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