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县园林所2018年度决算编制说明

 

 

衡阳县园林所2018年度决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单位)情况

(一)基本情况

1、编制和职能

衡阳县园林所内设办公室、人财股、政策法规股、绿化管理股、园林技术股、公园管理股6个职能股室,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实有41人、其中在职38人,退休3人。

2、主要职能

1、受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委托,执行《城市绿化条例》和省、市城市绿化有关法规政策,制订、完善相应的规定和措施,并组织实施;参与县城规划区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绿化规划认证和绿化工程设计审查、备案、施工监督、竣工验收,落实“绿线管制”和“绿色图章”制度。

2、负责县城规划区内公共绿地及配套设施的维护和管理。

3、负责因建设需要或其它特殊需要而临时占用绿地和修剪、砍伐、迁移城市树木的初审、报批工作。

4、负责组织园林城市、园林式单位创建工作,负责指导和监督各建制镇以及县城各单位庭院绿化管理。

5、负责城区及各建制镇古树名木的保护和管理,并建立档案和标志。

6、参与园林绿化施工企业的行业管理。

(二)当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1、完成街道、公园、小游园的绿化增植补绿工作。

2、日常园林管护和抗旱工作,根据四季植物生长规律严格按照技术规程,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对公共绿地进行管理和维护。

3、强力推进绿化建设进一步提升绿化品质。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收入支出执行情况

2018年总收入716.56万元,比2017年总收入减少47.89万元。2018年总支出716.56万元,比上年减少47.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4.42万元,占总支出的53.6%;项目支出325.3万元,占总支出的46.4%

(二)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主要是因为上级拨入经费减少。

(三)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2018年没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我局没有政府采购支出。

(五)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2018年度资产总额393.0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2.8万元,固定资产310.28万元(主要包括汽车33万元、其他固定资产277.28万元)。

(六)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8年我所没有重点项目预算。

(七)“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公务接待费本年2.88万元,全年接待批次55次,接待人数411人,比上年3.03万元减少0.15万元,下降4.9%,主要是接待多在食堂用自助餐,接待费用大幅下降。

公务用车运行费本年支出1.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万元,比上年2万元减少0.1万元,下降0.5 %,主要是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单位用车统一由公车办调配。

三、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四、本年度部门决算等财务工作开展情况

(一)在财务管理、决算组织、编报、审核情况上,严格财经纪律、确保收支合理合法,既节约资金又保证工作顺利开展。

(二)决算公开工作,领导重视、公开及时真实。

 

衡阳县园林所2018年度决算公开表1.xls

衡阳县园林所2018年度决算公开表2.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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