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县樟树乡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衡阳县樟树人民政府

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

绩效评价报告










委托部门:湖南省衡阳县财政局                  

评价机构:湖南正旺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衡阳县樟树乡人民政府2018年度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为提升财政资金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水平,增强单位财政资金支出责任,规范资金管理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节约公共支出成本提高公共服务质量,优化公共资源配置,保障部门更好的履行职责,根据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湘财绩〔2013〕28号)、《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衡阳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蒸财〔2019〕110号)等文件的要求,受衡阳县财政局的委托,湖南正旺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9年10月21日至11月13日对衡阳县樟树乡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樟树乡")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情况开展了绩效评价工作。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樟树乡基本情况概括

衡阳县樟树乡人民政府系衡阳县人民政府下辖的一个乡镇行政单位,级别为正科级属财政一级预算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30421006270650W。机构性质机关。机构地址衡阳县樟树乡樟树村;负责人:龚响亮;赋码机关:衡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樟树乡下辖5个行政村和1个社区,分别是樟树村、罗洪村、群益村、永禄村、连政村、樟树乡樟树坳社区。根据中共衡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衡阳县樟树乡机关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蒸编〔2012〕74号)文件规定,樟树乡主要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情况如下:

(一)主要职责

1.负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宣传、贯彻、落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和政权建设,为本地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政治、社会环境和组织保证。

2.负责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依法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促进两个文明建设。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主与法制建设工作,维护和保障公民的各项合法权益。

3.负责党委、人大主席团、人民政府、政协联络工委、纪律检查委员会、人民武装部及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日常工作。

4.负责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构设置情况

樟树乡内设5机构分别是党政综合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食品药品安全和安全生产监管办公室、综合治理办公室、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另设9个事业机构,即农机服务站、农技服务站、动物防检服务站、水利管理服务站、文化综合服务站、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站、农村经营管理站、民营经济和信息化管理服务站、林业管理站。

人员编制情况

樟树乡机关2018年编制数42个,其中镇机关行政编制17个,事业编制25个;根据樟树乡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反映,2018年度末樟树乡在职人数43人,其中机关15人,站所在岗人员28


部门


编制人数

实有在职人数

备注


行政

事业

在岗

停薪留职

临时人员

超编

缺编

行政人员

17


15




2









农机服务站


2

2














农技服务站


5

5














动物防检服务站


3

2




1










水利管理服务站


3

3














文化综合服务站


1

1














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站


4

7



3











农村经营管理站


3

3














民营经济和信息化管理服务站


2

2














林业管理站


2

3



1











合计

17

25

43



4

3










另财政所编制数10个,实际在职人员10人,财政所人员编制在县财政局,工资福利等费用在樟树乡政府开支。

年初预算绩效目标设定情况

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樟树乡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设立情况如下:

1.人员经费按相关政策及时发放到位。

2.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保障机关正常运转经费。

3.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优先保障民生项目,确保民生支出及时到位。

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全面分析和综合评价樟树乡政府2018年度资金分配、使用、管理情况,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切实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为以后年度樟树乡政府资金管理提供参考。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

1.绩效评价的原则

(1)科学规范原则。绩效评价应当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按照科学可行的要求,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2)公正公开原则。绩效评价应当符合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依法公开并接受监督。

(3)分级分类原则。绩效评价由财政部门、预算部门根据评价对象的特点分类组织实施。

(4)绩效相关原则。绩效评价应当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应当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评价的目的、原则及依据

2.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指标体系包括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两部分,主要参照了财政部制定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体系》、《衡阳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度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蒸财〔2019〕110号)、衡阳县财政局《衡阳县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蒸财〔2019〕30号)等相关内容,根据樟树乡具体情况对个性指标进行调整细化,形成2018年樟树乡《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体系》,体系由三级指标组成,包括4项一级指标,7项二级指标,23项三级指标,主要包括投入、过程、产出和效果四个维度,满分100分。

一是投入(15分),主要评价目标设定、预算编制情况。

二是过程(40分),主要评价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资产管理情况。

三是产出(15分),主要评价职责履行情况。

四是效果(30分),主要评价履职效果。

绩效评价结果分为四个等级:综合得分在90-100分,评价为"优";80-90分,评价为"良";60-79分,评价为"中";0-59分,评价为"差"。

3.评价方法

(1)因素分析法

通过综合分析影响绩效目标实现、实施效果的内外因素,评价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2)公众评判法

通过专家评估、公众问卷及抽样调查等对财政支出效果进行评判,评价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对于无法直接用指标计量其效益的支出项目,选择有关专家进行评估并对社会公众进行问卷调查,以评价其效益

三)绩效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 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1〕285号);

3.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

4.《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934);

5.《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发〔201910 号);

6.《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5〕8 号);

7.《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衡政函〔2014〕73号)

8.《衡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蒸政发〔2015〕12号);

9.《衡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阳县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蒸办发〔2019〕1号)

10.衡阳县财政局关于印发<衡阳县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蒸财〔2019〕30号)

11.《衡阳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蒸财〔2019〕110号)

12.《衡阳县机关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衡阳县公务车辆管理办法》、《衡阳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蒸办通〔2014〕9号);

13.评价工作组现场调研资料;

14.与评价有关的其他资料

(四)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衡阳县财政局与湖南正旺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以下简称"评价工作组"),2019年10月17日至18日,评价工作组有关人员收集2018年樟树乡预算资金的相关资料,赴樟树乡调研,了解2018年樟树乡部门资金使用情况。制定科学适用的评价工作方案、评价指标及基础数据表。

2.组织实施。2019年10月21日至1030日,评价工作组到樟树乡查阅财务会计资料、察看实施项目及效果。

3.分析评价。2019年11月11日至13日,评价工作组根据收集的资料、现场察看情况,进行分析评价。

4.评价报告阶段。2019年11月14日至28日,评价工作组结合现场评价对部门整体绩效进行深入分析,撰写评价报告,结合财政部门意见对初报告进行修正。

5.工作总结阶段评价工作结束后,评价工作组认真总结工作经验,针对评价工作管理、预算管理等提出相应意见和建议,供衡阳县财政局参考。

部门整体及项目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樟树乡2018年度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樟树乡2018年度账面收入金额为1525.9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98.79万元,其他收入927.17万元;账面支出金额为1443.6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598.79万元,其他支出844.84万元。结转结余金额为82.33万元,为其他收入结转结余金额。具体明细如下表:

      樟树乡2018年度部门整体收支情况表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收入

支出

结转结余

备注

一、

财政拨款收入

598.79

598.79

-  


1、

公共财政预算拨款

587.79

587.79

-  


2、

政府性基金拨款

11.00

11.00

-  


二、

其他收入

927.17

844.84

82.33

未反映在樟树乡提交给县财政局的部门决算报表内



1、

项目资金

719.93

385.78

334.15

2、

非项目资金

207.24

459.07

-251.83

合计


1,525.96

1,443.64

82.33


注:账面反映的其他资金收入、其他资金支出金额未反映在樟树乡提交给县财政局的部门决算报表内。

二)财政拨款预决算情况

1.年初财政拨款预算收支情况

根据衡阳县财政局《衡阳县财政局关于批复2018年度部门预算的通知(蒸财预20183号文件批复,樟树乡2018年度年初预算资金收入安排475.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5.6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收入预算情况

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合计

年初预算

上年结转

(一)基本支出

475.61


     经费拨款

464.61

463.61

1.00

1、工资福利支出

302.19


       本级预算安排

464.61

463.61

1.00

2、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171.74


       专项转移支付



1.00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68


     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  



4、资本性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11.00

5.00

6.00

(二)项目支出



合  计

475.61

468.61

7.00

 

475.61


2.本年财政拨款预算追加资金情况

根据2018年度后续下达的预算追加指标文的批复,衡阳县樟树乡人民政府2018年度年中追加财政拨款123.18 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1.34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48.1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70万元、资本性支出23.00万元。具体追加指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指标文号

经济分类

指标金额

备注

1

2017年年终一次性奖金(樟树乡机关)

财预安[2018]101号

奖金

7.66

41.34






2

2018年度7-12月份基本工资调标预发(樟树乡机关)

财预A〔2018〕77号

基本工资

2.88


3

2017年年终一次性奖金(樟树乡站所)

财预安[2018]101号

奖金

21.47


4

工资福利支出(樟树乡机关)

年末工资调整

[2018]2号

基本工资

4.83


5

2018年度7-12月份基本工资调标预发(樟树乡站所)

财预A〔2018〕77号

基本工资

4.50


6

2018年度市级结算资金(连政村)

财预B[2018]130号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5.00

48.14









7

基础设施建设(连政村)

财预B[2018]361号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10.00


8

衡财预指[2018]448号:专项经费(群益村)

财预B[2018]489号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5.00


9

2017年社会抚养费返回

财预安[2018]8号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20


10

2017年社会抚养费返回

财预安[2018]8号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5.94


11

衡财预指[2018]130号:新农村建设经费(罗红村)

财预B[2018]171号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10.00


12

湘财预[2018]98号:2018年度村级组织运转绩效奖励资金(樟树村2万)

财预B[2018]295号

其他支出

2.00


13

衡财预指[2018]191号:2018年度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示范试点项目财政奖补资金(永禄村)

财预B[2018]227号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8.00


14

2017年夏秋季义务兵家庭优待金

财预安[2018]245号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6.10

10.70



15

2017年夏秋季义务兵家庭优待金

财预B[2018]461号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4.60


16

湘财建一指[2018]126号:2018年度第二批小型基建补助资金

财预B[2018]255号

基础设施建设

5.00

23.00




17

衡财建指[2018]260号:2018年度新农村建设补助资金

财预B[2018]350号

基础设施建设

10.00


18

衡财农指[2018]358号:2018年度市级水利建设专项资金(第一批)(樟树村5万,群益村3万)

财预B[2018]408号

其他资本性

支出

8.00



 计

123.18



3.年末财政拨款预决算收支情况

樟树乡2018年度财政拨款预算收入总额为598.79万元,其中年初预算金额为468.61万元(包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463.61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5万元)、上年结转金额为7万元包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1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6万元)、年中追加财政预算金额为123.18万元年末决算金额为598.79万元。具体明细下表

樟树乡2018年度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情况表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年初预算

上年结转

年中追加

年末决算

备注

一、

财政拨款收入

468.61

7.00

123.18

598.79


1、

公共财政预算拨款

463.61

1.00

123.18

587.79


2、

政府性基金拨款

5.00

6.00


11.00


合计


468.61

7.00

123.18

598.79


樟树乡2018年度财政拨款预算支出总额为598.79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金额为587.79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11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具体明细下表

樟树乡2018年度财政拨款预算总支出情况表      单位:万元

序号

支出类别

金额

备注

一、

财政拨款支出

598.79


(一)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587.79


1、

      基本支出

587.79


 (1)

      工资福利支出

343.53


 (2)

      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208.88


 (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2.38


 (4)

      资本性支出

23.00


2、

  项目支出

-  


(二)

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

11.00


1、

 基本支出

11.00


 (1)

     商品和服务支出

11.00


2、

 项目支出

-  


合计


598.79


2018年度财政拨款账面支出总额为598.7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基本支出587.79万元(工资福利支出379.55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80.2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96万元资本性支出25万元;财政拨款支出/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基本支出1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万元)。

2018年度决算报表支出总额为598.7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基本支出584.79万元(工资福利支出332.19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240.2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38万元);财政拨款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项目支出3万元(专项工资福利支出1万元、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2万元);财政拨款支出/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基本支出1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万元)。

2018年度预算可用指标598.79万元,实际财政拨款598.79万元,指标无结余。

2018年预算总支出金额为598.79万元,账面实际支出金额为598.79万元,决算报表支出金额为598.79万元,账面实际支出与决算报表支出总金额一致,但支出类别明细有部分不一致。具体明细如下表: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表      单位:万元

序号


支出类别


预算


账面金额


决算报表金额


结余

预算与账面

预算与

决算报表

一、

财政拨款支出

598.79

598.79

598.79

-  

-  

(一)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587.79

587.79

587.79

-  

-  

1、

 基本支出

587.79

587.79

584.79

-  

3.00

(1)

  工资福利支出

343.53

379.55

332.19

-36.02

11.34

(2)

  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208.88

180.28

240.22

28.60

-31.34

(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2.38

2.96

12.38

9.42

-  

(4)

资本性支出

23.00

25.00


-2.00

23.00

2、

项目支出

-  

-  

3.00

-  

-3.00

(1)

 专项工资福利支出



2.00

-  

-2.00

(2)

 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



1.00

-  

-1.00

(二)

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

11.00

11.00

11.00

-  

-  

1、

基本支出

11.00

11.00

11.00

-  

-  

(1)

  商品和服务支出

11.00

11.00

11.00

-  

-  

2、

项目支出

-  



-  

-  

合计


598.79

598.79

598.79

-  

-  

(三)2018年度其他资金收入及支出情况

樟树乡2018年度其他资金收入及支出情况未反映在提交给县财政局的部门决算报表内。账面其他资金收入总额为927.17万元,其中项目收入719.93万元(衡西快线项目46.83万元、吉利汽贸城项目226.50万元、乡村清洁工程32.90万元、珠江合创项目413.7万元);非项目收入207.24万元。

2018年度其他资金支出总额为844.86万元(账面金额),其中基本支出为459.08万元、项目支出为385.78万元。结转结余82.31万元。

注:账务资料未对其他资金收入的非项目资金收入进行分类明细核算,具体明细如下表:

2018年度其他资金收入及支出、结余情况表     单位:万元


类别

序号

名称

金额

其他资金收入







一、

项目资金

719.93


1、

衡西快线

46.83


2、

吉利汽贸城项目

226.50


3、

乡村清洁工程

32.90


4、

珠江合创

413.70


二、

非项目资金

207.24


 

927.17


其他资金支出











































一、

基本支出

459.08


1、

办公费

12.01


2、

差旅费

1.2


3、

电费

6.13


4、

工会经费

29.54


5、

公务接待费

9.47


6、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4.81


7、

会议费

21.57


8、

伙食补助费

7.61


9、

基本工资(食堂工人工资)

8.91


10、

基础设施建设(调账)

185.81


11、

津贴补贴

11.25


12、

劳务费

5.12


13、

培训费

2.02


14、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8.93


15、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58


16、

其他交通费用

4.11


17、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调账)

-64.67


18、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0.44


19、

水费

1.68


20、

维修(护)费

36.13


21、

委托业务费

39.65


22、

医疗费补助

1.05


23、

印刷费

16.74


24、

助学金

0.2


25、

住房公积金

17.19


26、

专用材料费

20.89


27、

租赁费

3.29


二、

项目支出

385.78


1、

办公费

0.07


2、

拆迁补偿

207


3、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62.21


4、

公务接待费

0.55


5、

会议费

6.82


6、

基本工资(乡村环卫工资)

5.8


7、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5.1


8、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19.47


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40.35


10、

税金及附加费用

0.45


11、

维修(护)费

0.41


12、

委托业务费

19.98


13、

租赁费

17.57


 

844.86


结余

其他资金结转结余

82.31


(四)2018年度樟树乡下辖5个村及1个社区财务收支情况

樟树乡下辖5个村及1个社区,分别为樟树村、罗洪村、群益村、永禄村、连政村及樟树坳社区。

2018年度收入总额为765.04万元,支出总额为902.72万元。当年结余-137.68万元,上年结余351.87万元,累计结余214.19万元。具体明细如下表

2018年度樟树乡所辖5个村及1个社区财务收支情况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名称

年初余额

年末余额

1

樟树村

105.86

242.83

295.53

53.15


2

罗洪村

5.53

69.80

43.56

31.77


3

群益村

14.36

43.80

46.35

11.81


4

永禄村

90.93

236.51

216.45

110.99


5

连政村

134.94

118.40

246.90

6.43


6

樟树坳社区

0.26

53.71

53.92

0.04


 

351.87

765.04

902.72

214.19


说明:樟树乡所管辖的村及社区无单独预算,财政拨付给村的资金由樟树乡代收代付,由樟树乡安排财务人员对村账进行独立核算。

(五)"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衡阳县樟树乡人民政府2018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公务接待费11万元。本年"三公经费"账面支出16.0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7万元、公务接待费10.02万元。


费用项目

本年预算数

本年账面

结余/超支

上年决算

增减额

增减率

公务接待费

11

10.02

0.98

11.39

-1.37

-12.03%


公车运行维护费

3

6.07

-3.07

3

3.07

102.33%


因公出国费用








合  计

14

16.09

-2.09

14.39

1.7

90.31%


(六)项目支出情况

1.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樟树乡2018年年初项目支出预算2018年末无项目支出决算

樟树乡针对于用于村级建设的专项资金,实行资金监管制度,由樟树乡代收代付,账簿、报表以及相关财务资料未以村为单位对用于村级建设的专项资金进行分类明细核算。年末樟树乡财务会计未与资金监管员、村账财务会计进行账目核对。

2.抽查项目情况

评价工作组对用于樟树乡村级建设的专项资金进行了抽查抽查的村级项目建设都进行了信息公示,实行了资金监管制度。但由于樟树乡账务资料、村账资料都未对村级专项资金进行分类明细核算,评价工作组无法核实单个专项资金的实际收、支、余情况。只是对部分项目建设进行了实地查看。例如樟树村的衡西快线连接敬老院道路硬加宽工程、安全饮水工程、村部道路基础建设工程、新农村建设工程(路灯)。永禄村的荷叶组道路扩宽工程、乡村道路硬化工程。这些实地查看的项目都在项目建设地点进行了项目公示,樟树乡的资金监管部门对项目资金的拨付实施了监管程序,审批流程规范。同时评价工作组也对账面反应的项目资金支付情况进行了抽查,支付的项目款存在结算和验收资料不完整的情况。例如2018年2月72#,付永禄村周老屋水塘护坡工程款5.6万元,无工程结算单和验收相关资料。

(七)部门整体支出组织及管理情况

1.部门整体支出组织情况

为推进樟树乡财政所财务精细化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樟树乡财政资金的监督管理,樟树乡政府设立了财政资金监管工作领导小组,镇长任组长,人大、纪委书记任副组长,财政所长、副所长等任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财政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由财政所副所长专门负责镇财政资金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2.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情况

为规范和加强收入、支出、资产等管理,樟树乡政府制定了《财务收支管理制度》、《资金监管员管理职责》、《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票据管理制度》等制度,规范了资金使用范围和用途,明确了各项费用报销内容及范围、程序及标准、审批权限等。上述制度规定得到了较好地执行。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为加强项目管理,提高工程质量,保证建设项目进度,控制建设项目成本,防范商业等舞弊行为樟树乡根据《关于印发〈衡阳县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实施办法〉的通知》(蒸财乡〔201159号)要求,制定了资金监管员管理职责》制度,明确了项目资金管理的职责分工,对专项资金的使用进行了规范。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绩效评价结论

通过书面评价环节与现场评价环节,综合樟树乡提供相关资料及现场核查结果,衡阳县樟树乡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80.3,其中投入绩效为11.3分,过程绩效为27分,产出绩效为12分,效果绩效为30分。按照《关于规范绩效评价结果等级划分标准的通知》(财预便〔2017〕44号)规定,综合评价等级""。

衡阳县樟树乡预算编制、财务会计核算、预算执行、预算管理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改进。

(二)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1.投入指标情况分析(分值为15分评价得分11.3分

本次评价设定的投入指标包括目标设定、预算配置两个二级指标,其中目标设定包括绩效目标合理性、绩效指标明确性两个三级指标预算配置包括财政供养人员控制率、"三公经费变动率"、重点支出安排率三个指标。

投入指标得分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得分

得分率

投 入





目标设定


绩效目标合理性

3

3

0.00%


绩效指标明确性

2

2

0.00%


预算配置



财政供养人员控制率

3

2.3

76.67%


"三公经费"变动率

3

0

0.00%


重点支出安排率

4

4

0.00%


15

11.3

75.33%


2018年樟树乡制定了较为详尽的发展目标及绩效目标、整体绩效指标。总体而言,设定目标较为合理、清晰,基本符合本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和实施规划,与本部门工作任务基本相符。

樟树乡2018年编制人数为42人,其中行政编17人,事业编25人。2018年末樟树乡实有在职人数43名,在职人员控制率为43/42&times;100%=102.38%,财政供养人员控制率该项指标得分为2.3分。

"三公经费"2017年实际支出金额为14.39万元,2018年度实际支出金额为16.09万元,"三公经费"变动率为:(16.09-14.39)/14.39=11.81%。"三公经费"变动率该项指标得分为0分。

"重点支出安排率"樟树乡2018年度通过代管资金安排重点各项支出。

2.过程指标情况分析(分值为40分评价得分27分

过程指标包括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三个二级指标。预算执行包括预算调整率、支出进度、资金结余、"三公经费"控制率、公务卡刷卡率、政府采购执行率等六个三级指标预算管理包括管理制度健全性、资金使用合规性、预决算信息公开性和完善性三个三级指标资产管理包括管理制度健全性、资产管理安全性和固定资产利用率三个三级指标。

过程指标得分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得分

得分率

过  程












预算执行






预算调整率

4

1

25.00%


支出进度

4

4

100.00%


资金结余

3

0

0.00%


"三公经费"控制率

3

0

0.00%


公务卡刷卡率

2

0

0.00%


政府采购执行率

2

2

100.00%


预算管理



管理制度健全性

3

3

100.00%


资金使用合规性

6

5

83.33%


预决算信息公开性和完善性

5

4

80.00%


资产管理



管理制度健全性

2

2

100.00%


资产管理安全性

5

5

100.00%


固定资产利用率

1

1

100.00%


40

27

67.50%


预算执行分析

①预算调整率。2018年度樟树乡年初预算475.61万元,年中追加预算123.18万元,预算调整率为预算调整率=(123.18/475.61)&times;100%=25.9%该项指标得分为1分。

支出进度。樟树乡2018年度支出进度根据有关规定,按进度要求拨付资金。

③资金结余樟树乡2018年年末其他资金结转结余82.31万元,上年年末无结转结余。该项指标得分为0分。

④"三公经费"控制率。樟树乡2018年度"三公经费"预算安排14万元,实际支出16.09万元,"三公经费"控制率=(16.09/14)&times;100%=114.93%。该项指标得分为0分。

⑤公务卡刷卡率。樟树乡2018年度公务支出未按照规定刷卡支付,该项指标得分为0分。

⑥政府采购执行率。樟树乡2018年度无政府采购,小额购置通过政府采购申报审批表,报经主管部门(衡阳县财政局行政政法股及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批,符合相关规定

预算管理分析

①管理制度健全性。樟树乡制定了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及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相关管理制度得到了有效执行。

②资金使用合规性。樟树乡较严格按照审批程序和手续拨付资金,也存一些问题2018年末对财政预算收入和支出与其他资金收入和支出进行调整,存在预算收支挤占其他资金收支情况,该项指标得分为5分。

③预决算信息公开性和完善性樟树乡2018年预决算信息及时进行网上公示,公示的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较真实、准确,但完整性有欠缺,未反映其他资金收入支出情况,该项指标得分4分。                      

资产管理分析

①管理制度健全性樟树乡制定了相关资产管理制度,比如《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计算机房设备管理制度》等,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得到有效执行。      

资产管理安全性。樟树乡相关资产保存完整,资产配置合理。

③固定资产利用率。樟树乡相关资产得到全部利用,无闲置资产。

3、产出指标情况分析(分值15评价得分12分

产出指标仅包括职责履行一个二级指标,职责履行包括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一个三级指标。

产出指标得分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得分

得分率

产出

职责履行

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15

12

80.00%

15

12

80.00%

部门履职完成情况2018年,樟树乡牢牢把握"生态立县、产业兴县、文化强县"这个总基调,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战略部署,紧紧依靠全乡人民,团结带领全乡广大干部群众,坚持稳中求进,凝心聚力抓发展,迎难而上促攻坚,扎实做好促改革,谋发展、惠民生各项工作,全乡经济社会呈平稳较快发展的良好势头。①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集中组织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10余次,书记亲自授课8次,发放十九大学习笔记本1000余本,党章、宪法300余本,并对党员学习笔记本实行不定期抽查,确保学习教育取得了实效。②牢牢树立"抓项目就是抓发展"的理念,借助区位优势,大力引进重点项目,珠江合创城市综合体的储备用地项目(607.12亩)征地拆迁工作已完成,已动工建设;生态文化园项目(394.87亩)的征拆工作也已完成,共计拆除房屋96栋,3.98万平方米;吉利汽车文化城征地拆迁工作也已完成,共征地412亩,拆除房屋45栋、1.2万平方米,现已动工建设。③乡党委、政府坚持把脱贫攻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第一民生工程来抓,集聚攻坚力量、强化扶贫举措,脱贫步伐不断加快。实施产业扶贫项目4个,项目资金20万元,发放到户产业项目资金10.4万元,实现脱贫18户43人。④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管控活动,排查了安全隐患28处,整改28处,整改率100%。

综上,樟树乡较好的完成了2018年度工作目标计划,该项指标得分12

4.效果指标情况分析(分值30评价得分30分

效果指标包括履职效益一个二级指标。履职效益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行政效能、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五个级指标。

效果指标得分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得分

得分率

效  果





履职效益





经济效益

20



20



100.00%



社会效益

生态效益

行政效能

2

2

100.00%

服务对象、社会群众

部门内部员工满意度

8

8

100.00%

30

30

100.00%

①经济效益:樟树乡财政运行平稳,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万元,农商银行清收不良贷款60.38万元。乡内金融机构各类存款余额4.1亿元,比上年递增3955万元,经济实力明显增强,对外形象稳步提升。

②社会效益: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度,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管控活动,全面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确保全乡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突出道路交通、食品安全、烟花炮竹、森林防火等重点工作,开展了农村道路交通秩序"百日攻坚"集中整治和超限超载治理专项行动,确保实现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吸毒贩毒现象。进一步健全群众诉求表达渠道,深入开展领导干部公开接访、重点信访案件大化解等活动,确保把各类矛盾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群众安居乐业,社会大局稳定。

③生态效益:践行"生态立县、产业兴县、文化强县"战略,加强美丽乡村建设规划,以道路沿线和村内外、房前屋后环境为重点,持续开展城市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加大对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的投入,实行组、户评比,并形成督查考核常态机制。全面落实河长制、巡河制度等制度。大力向群众宣传改厕改厨知识,引导和帮助群众转恋观念,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从而真正改善家庭居住环境,大力提高群众的生活质量。

④行政效能:樟树乡切实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委要求,压缩三公经费,精简会议、文件,简化办事程序,推进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实行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努力建设廉洁、务实、高效、为民政府。

⑤服务对象、社会群众、部门内部员工满意度2018年度樟树乡满意度调查,满意度最终得分为90.28分。

五、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决算报表金额与实际财务报表金额不一致

1.其他资金收入及支出未纳入部门决算报表

樟树乡2018年度其他资金收入金额为927.17万元,其他资金支出金额为844.86万元,其他资金结余82.31万元均未列入樟树乡向衡阳县财政局提交的部门决算报表。

2.决算报表反映的资产、负债、净资产金额与实际报表金额不一致。具体差异如下表:

单位:万元

财务报表项目

决算报表

实际报表

差额

库存现金

4.11

96.52

-92.42

财政应返还额度

147.73

156.66

-8.92

其他应收款

2,175.88

786.45

1,389.43

固定资产

642.53

642.53

-  

公共基础设施

122.78

122.78

-  

资产合计

3,093.03

1,804.95

1,288.09

其他应付款

2,450.50

895.16

1,555.34

负债合计

2,450.50

895.16

1,555.34

其他资金结转结余

-  

267.26

-267.26

资产基金

642.53

642.53

-  

净资产合计

642.53

909.79

-267.26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3,093.03

1,804.95

1,288.08

3.分散列支三公经费,决算报表未真实反应三公经费实际发生额。

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反映的三公经费支出总额为1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1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实际账面三公经费支出总额为16.0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0.02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6.07万元。

以上3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七十五条之规定,决算报表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做到收支真实、数额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

樟树乡对所管辖的村及社区财务核算不规范

村及社区无单独的预算,村及社区收到的财政拨款资金由樟树乡代收代付,进行资金监管。在樟树乡指定财务人员对所辖村及社区的财务核算过程中,只对收入和支出进行简单核算,未根据原始凭证形成记账凭证、账簿、报表,也未按所收到的项目资金,进行项目分类核算。

樟树乡对代收代付的往来款,也未进行项目分类核算,未将村及社区实际收到的资金金额与樟树乡账上的往来款进行项目分类核对。

通过调整往来款虚列本年度支出

樟树乡末通过调整往来款虚列本年度支出,虚列其他资金支出187.87万元。2018年12月118#借:经费支出/其他资金支出/基本支出/行政运行/基础设施建设174.31万元,经费支出/其他资金支出/基本支出/行政运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3.56万元,贷:其他应付款187.87万元。导致其他资金支出/基本支出/基础设施建设账面支出金额与实际支出金额不相符,2018年其他资金支出-基本基本支出-基础设施建设账面支出金额185.81万元,其中实际支出金额为11.5万元,虚列支出金额为174.31万元。

该项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的支出必须按照预算执行,不得虚假列支"、第五十八条"各级预算的收入和支出实行收付实现制"的规定。

基本支出和其他资金支出混淆使用

樟树乡对于基本支出和其他资金支出核算不规范,年末为了优化财务决算报表对基本支出和其他资金支出进行无业务实质调整,增加财政拨款的基本支出。例如2018年12月119号#,借:经费支出/财政拨款支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基本支出/日常经费127.63万元,借:经费支出/其他资金支出/基本支出-127.63万元。导致其他资金支出/基本支出/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账面支出金额与实际支出金额不相符。

日常账务处理中,会计科目使用不规范

2018年3月47#,付莫运伍环境卫生承包费5.8万元,记入其他资金支出/项目支出/基本工资,原始凭证有:环境卫生承包协议、税务发票(劳务费),根据业务实质,该项支出属于商品和服务支出。

取得的原始凭证不够规范

得部分原始凭证发票无抬头,列支费用时间不合理。如2018年1月28号#报销公务接待费3066元,无公务接待公函,其中报销凭证所附餐饮费发票抬头和发票日期不合规,发票号码为05822711,发票抬头为空,开票日期为2017年9月21日,发票金额为874元。

该项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十四条"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及第十四条"记账凭证应当根据经过审核的原始凭证及有关资料编制"的规定

六、改进措施和建议

(一)规范决算报表

樟树乡应加强决算报表的编制和审核工作,如实、全面反映财务状况和收支情况。做到决算报表和实际账务一致。

(二)加强村级财务核算

樟树乡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建立《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和账务处理方法等,加强财务人员岗位职能和技能培训,切实做好村级财务核算工作。

(三)规范部门财务核算

樟树乡要严格按照《会计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规定,结合实际情况,根据预算设置支出科目,严格按预算规定的项目和用途使用财政资金,按照实际支出项目内容进行财务核算,完整披露相关信息。

(四)加强支出审核监管

樟树乡应根据《会计法》及相关法规规定,进一步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明确原始凭证审核工作职责和范围,加强原始凭证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

规范其他资金收支管理

樟树乡应建立健全其他资金收支财务管理制度,做到专款专用。

加强预算绩效管理

樟树乡要树立绩效理念,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财政部门的要求,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机制和管理制度,明确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职能部门和职责分工。建立预算绩效目标申报和绩效运行跟踪监控制度,对绩效目标和预算执行进行有效管理和监控,对使用资金开展绩效评价。

七、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议

樟树乡政府要对照评价报告加强整改;要及时公开绩效评价结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报告附表

附件1:樟树乡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

附件2:樟树乡人民政府满意度问卷调查结果





湖南正旺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 长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0一九年十二月十八日


附件1:

樟树乡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分值

三级指标

分值

评价标准

得分

备注

投    入





目标设定


5


绩效目标合理性

3

①目标符合发展总体规划,1分;②目标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1分;③目标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1分。

3



绩效指标明确性

2

①目标细化、指标值量化,1分;                                                                                      ②目标与年度任务或计划数相对应,0.5分;                                                                                                                                                                             ③目标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0.5分。

2



预算配置



10



财政供养人员控制率

3

以100%为标准。在职人员控制率≦100%,计3分;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3分,扣完为止。

2.3

在职人员控制率为102.38%


"三公经费"变动率

3

"三公经费"变动率≦0,计3分;"三公经费">0,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3分,扣完为止。

0

"三公经费"变动率为:(16.09-14.39)/14.39=11.81%


重点支出安排率

4

重点支出安排率&ge;90%,计4分;80%(含)-90%,计3分;70%(含)-80%,计2分;60%(含)-70%,计1分;低于60%不得分。

4

通过代管资金安排


过    程












预算执行






18






预算调整率

4

预算调整率=0,计4分;0-10%(含),计3, 分;10-20%(含),计2分;20-30%(含),计1分;大于30%不得分。

1

预算调整率=(123.18/475.61)&times;100%=25.9%


支出进度

4

每发生一个项目未按进度要求完成资金下达的扣1分,扣完为止。

4



资金结余

3

无结余,3分;有结余,但不超过上年结转,2分;结余超过上年结转,不得分。

0

2018年年末其他资金结转结余82.31万元,上年年末无结转结余


"三公经费"控制率

3

以100%为标准。三公经费控制率≦100%,计3分;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0

"三公经费"控制率=(16.09/14)&times;100%=114.93%


公务卡刷卡率

2

公务卡刷卡率达60%以上的,计3分。每减少一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

0

未按照规定刷卡支付


政府采购执行率

2

100%计满分,每低于1个百分点扣0.2分。

2



预算管理



14



管理制度健全性

3

①已制定或具有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1分;

②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1分;

③相关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1分。

3



资金使用合规性

6

①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1分; ②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1分;③项目支出按规定经过评估论证,1分;④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1分;

⑤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大额现金支付、违规借出(占用)、乱发滥补、虚报冒领,转嫁支出、乱开户乱存放、私设小金库等情况,2分。

5

年末对财政预算收入和支出与其他资金收入和支出进行调整,存在预算收支挤占其他资金收支情况


预决算信息公开性和完善性

5

①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1分; ②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1分; ③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1分; ④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完整,1分;⑤基础数据信息和汇集信息资料准确,1分。                                            

4

决算公开数据不完整。未反映其他资金收入支出情况。


资产管理



8



管理制度健全性

2

①已制定或具有资产管理制度,0.5分;②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0.5分;③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1分。                                          

2



资产管理安全性

5

①资产保存完整;②资产配置合理;③资产处置规范;

④资产账务管理合规,帐实相符;⑤资产有偿使用及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以上情况每出现一例不符合有关要求的扣1分,扣完为止。

5



固定资产利用率

1

每低于100%一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1



产出

职责履行

15

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15

根据本部门履行职责和年度工作计划完成情况,适情打分。参考县绩效考核办2018年对各部门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考核打分。优15分,良12分,合格9分。

12

较好的完成了2018年度工作目标计划,年度政府目标管理考核结果为良好。


效  果





履职效益





30





经济效益

20



此三项指标为设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时必须考虑的共性要素,可根据部门实际并结合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设立情况有选择的进行设置,并将其细化为相应的个性化指标。建议部门(单位)根据2018年专项资金绩效目标,汇总提炼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根据实际情况)



20



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万元,农商银行清收不良贷款60.38万元。乡内金融机构各类存款余额4.1亿元,比上年递增3955万元。


社会效益

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度,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管控活动,全面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加强道路交通、食品安全、烟花炮竹、森林防火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农村道路交通秩序"百日攻坚"集中整治和超限超载治理专项行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吸毒贩毒现象;开展领导干部公开接访、重点信访案件大化解等活动,确保把各类矛盾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


生态效益

加强美丽乡村建设规划,以道路沿线和村内外、房前屋后环境为重点,持续开展城市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加大对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的投入,实行组、户评比,并形成督查考核常态机制。全面落实河长制、巡河制度等制度。大力向群众宣传改厕改厨知识,引导和帮助群众转恋观念,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


行政效能

2

部门改进文风会风,加强经费及资产管理,推动网上办事,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效果较好的,2分;一般1分;无效果或者效果不明显0分。

2



服务对象、社会群众、部门内部员工满意度

8

以调查问卷为依据,调查结果优秀8分、良好5分、合格3分、不合格0分。              

8

综合加权满意度为90.28分。


总分

100


100


80.3




附件2

衡阳县樟树乡人民政府满意度问卷调查结果


2019年10月21日至11月13日,我们对衡阳县樟树乡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进行了满意度问卷调查,具体情况及调查结果如下:

一、调查问卷情况说明

调查对象分别为服务对象(A)、社会群众(B)、部门内部员工(C)。并以这些对象的加权得分作为衡量公众满意度的标准。

问卷样本量要求:服务对象、社会群众、部门内部员工各10份。

本次问卷共设置10个问题,每题最高得分10分,总分为100分。每个题目评价量化分的设定为从左至右依次递减分别为10分、8分、6分、2分和0分。

最终得分计算:单一对象有的最终得分取所有问卷得分的平均得分,最终总得分的计算以如下公式计算

最终得分=A类得分&times;50%+B类分得&times;40%+C类得分&times;10%

评价标准:最终总得分共划分四个区间标准,分别是为最终得分在60分以下为不合格,最终得分在60-69分为合格,最终得分在70-89分为良好,最终得分要90-100分为优秀。

调查组向服务对象、社会群众、部门内部员工各发放问卷10份共计30份,收回问卷30份,有效问卷30份。衡阳县樟树乡人民政府工作情况进行满意度调查。

调查结果

随机从樟树乡服务对象中抽取10人进行满意度问卷调查。十项评价指标综合起来看,通过加权平均计算,2018年度樟树乡服务对象对樟树乡满意度调查中得分为86分。

随机从樟树乡社会群众中抽取10人进行满意度问卷调查。十项评价指标综合起来看,通过加权平均计算,2018年度樟树乡社会群众对樟树乡满意度调查中得分为94.8分。

随机从樟树乡部门内部员工中抽取10人进行满意度问卷调查。十项评价指标综合起来看,通过加权平均计算,2018年度樟树乡部门内部员工对樟树乡满意度调查中得分为93.6分。

最终得分为90.28分。

最终得分=86&times;50%+94.8&times;40%+83.6&times;10%=90.2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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