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县樟木乡2020年部门预算说明

湖南省财政厅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衡阳县樟木乡2020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抓好本乡党建工作、群团工作、社会稳定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新闻宣传工作。

3、执行本级党代会、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和命令。

4、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财政政策、财经纪律、会计法等政策法规。制定本乡财务制度,指导全乡财政财务工作。

5、制定并组织实施村乡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6、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和计划生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扫黑除恶,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7、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不断培植财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8、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

9、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编委核定,樟木乡共有三中心一大队共四个内设机构。分别为政务服务中心、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执法大队。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乡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衡阳县樟木乡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即我乡本级预算。我乡2020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安排的支出,所以公开的附件表均为空。收入包括经费拨款、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支出包括保障乡机关及内设机构基本运行的经费。

(一)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954.73万元,其中,经费拨款954.73元。

(二)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954.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480.6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25.5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30.13万元,农林水支出263.2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5.16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54.73万元,具体安排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0年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54.73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分别为工资福利支出661.77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288.2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7万元。

(二)项目支出:2020年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乡本级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0.87万元。(其中:办公费0.39万元,水电费1.61万元,物业管理费1.73万元,公务接待费9.6万元,公务用车2.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1.59万元,工会经费3.65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14.28万元,下降34.94%,主要是缩减了三公经费和办公费。

2、"三公"经费预算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1.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9.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3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9年决算减少3.9万元。

"三公"经费减少的原因:一是严格按照"三公"经费管理规定执行,认真贯彻落实"三公"经费的文件精神,公务接待费减少。

3、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我乡没有做政府采购预算。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十、部门预算公开表格目录

表一:部门收支总表

表二:部门收入总表

表三:部门支出总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支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部门经济科目)

表七:一般预算基本支出(政府经济科目)

表八:政府性基金表

表九:三公经费预算表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樟木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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