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陂镇动物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措施
为有效防止动物H7N9禽流感疫情在我镇发生和流行,经镇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同意,根据《衡阳县动物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措施》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订如下防控工作措施。
一、 总体要求
以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为目标,维护社会稳定和养殖业健康发展,严防疫情发生,最大限度减少疫情造成养殖户的损失,保障应急工作人员的安全。
二、 切实加强防控
(一)加强疫情排查。严格实行疫情巡查制度,每周对养殖场(户)的巡查和检查不少于一次,对群众反映的疫情线索,要认真核实,及时赴现场诊断和取样,在排查H7N9禽流感疫情的同时,继续实行疫情普查周报告制度;重点加强对鸡、鸭、鹅、鸽子等活禽交易市场、水网地区、候鸟密集活动区等进行调查,对于畜禽发生不明原因死亡的,要及时报告和取样送检,特别是对禽流感临床疑似病例要高度敏感,严格控制移动,迅速上报和送检,根据诊断结果采取相应措施,对病死禽畜进行无害化处理。
(二)严格禽类流通环节卫生监督管理。认真配合县畜牧水产局做好临时动物检疫消毒点的值守工作,严防外疫入侵。对非疫区内的贩运禽类途经我镇境内的车辆,必须查验检疫证明和非疫区证明,对手续齐全,符合规定的畜禽,经严格消毒后,方可进行我镇。对疫区内的贩运禽类途经我镇境内的车辆,一律不得进入。对畜禽业贩运户、经营户和屠宰加工户严格检疫,严禁在已报人感染H7N9地区的活禽进入我镇,发现调入的畜禽属于疫区的就地销毁。
(三)强化活禽交易市场的监管。镇动物防检站派人对市场活禽交易点、辖区内禽类养殖大户及全镇39个村加强监管,建立严格的登记制度,掌握交易市场经营户货源的来源去向,严格产销分离,严格实施“一天一清洗消毒,一周一大扫除,一月一休市”的常态预防措施,每天进行一次消毒并登记在册。
(四)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对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和粪污进行无害化处理,严厉打击加工、经营买卖、冷冻仓储、乱丢乱放病死或死因不明畜禽及其产品的违法行为。
(五)加强自身防护。从事畜禽饲养、贩运、屠宰加工、动物防疫人员等职业人群要做好自身防护工作,一旦出现高热、呼吸困难等流感症状及时就诊。
三、 加强疫情应急处置。
1、坚持应急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做到责任明确,人员到位,联络畅通。
2、储备应急物资。对防护用品、消毒药、采样工具等应急物资要统筹规划,保证疫情应急处理需要。
3、果断处置疫情。一旦发生疫情,应在第一时间向镇人民政府和县防重指报告,严格按农业部《动物H7N9禽流感应急处置指南(试行)》处理。
演陂镇人民政府
2014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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