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陂镇农村贫困户建档立卡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县人民政府蒸发[2014]9号文件精神,推进我镇农村贫困户建档立卡工作,大力开展直接帮扶,早日实现农村贫困户“两不愁、三保障”和到2020年全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农村贫困户建档立卡工作,对全镇农村贫困户进行一次全面的摸底调查,识别出农村贫困户,建立健全农村贫困户档案,为开展直接帮扶提供依据。同时,在大扶贫格局下,引导有关部门资源及社会各界力量向农村贫困户倾斜,构建通用的扶贫工作信息平台。
按照“镇为单位、规模控制、分级负责、精准识别、动态管理”的原则,对每个贫困户建档立卡,深入分析致贫原因,逐村逐户制定帮扶措施,集中力量予以扶持,确保在规定时间内达到脱贫目标,并实行动态调整。计划用6个月左右的时间(从2014年5月至2014年9月底前),完成全镇农村贫困户识别和建档立卡,并录入全国贫困农户信息系统,实行信息化管理。
二、基本原则
(一)严格对象标准。农村贫困户包括扶贫户、扶贫低保户、低保户、五保户。扶贫户必须是以户为单元,家庭主要劳动力在60岁以下、有劳动能力和较强的脱贫愿望、处于扶贫标准线下的农村家庭居民。扶贫低保户是指有劳动能力和脱贫愿望的低保户。民政部门已识别登记的农村低保户和五保户,这次全部纳入农村贫困户一并建档立卡;从2014年7月份开始,新确认的农村低保对象原则上在识别登记出来的农村贫困户中依规依程序纳入。
(二)规范识别程序。镇于6月5号召开党政联席会专题研究该项工作,6月7日召开贫困村摸底工作会议,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确保政策精神家喻户晓。要按照“户主申请、村民小组提名、村民代表评议和票决、村委会审查、乡镇政府审核、县农村贫困户建档立卡领导小组办公室复核、县人民政府审批”的程序进行。村委会要有农村贫困户民主评议和票决的会议记录及代表签名,镇人民政府农村贫困户建档立卡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有农村贫困户审核的相关记录和档案资料。
(三)公平公开公正。工作全程实行民主评议和民主监督。村级民主评议前,要将农村贫困户识别政策和建档立卡人员在村内公布。参与民主评议的村民代表要有广泛的代表性,严禁优亲厚友。村委会审查和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的结果要在当地群众活动的主要场所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接受社会监督,严防暗箱操作。接到有关质疑和举报时,镇政府及时调查核实,对确有问题的要取消农村贫困户资格,从得票靠前的落选农户中依次递补。县、乡都要设立举报电话。省扶贫办0731-82212739,市扶贫办0734-8866879,县建档立卡办公室0734-6789811,镇建档立卡办公室0734-6856396.
(四)直接到户到人。要把政策宣传、对象申请、情况调查、评议会议落实到每个农户家庭,确保贫困农户的参与权、表达权。严禁民主评议敷衍了事、流于形式。农户申请要由户主提出,严禁亲友代替和提供虚假承诺;要杜绝平均分配,务必突出重点、整户入选,严禁拆、拼户和空挂户;到户调查要直达预选对象,严禁口头调查或推测估计;登记的农村贫困户要有相关影像资料。
三、实施步骤
建档立卡工作按照全县统筹,乡镇分步推进。每个阶段和时间安排如下:
(一)对象识别阶段(2014年5月—2014年6月18日前)。
1、宣传动员(2014年5月-6月)。镇、村要分别召开农村贫困户建档立卡工作专题大会,认真传达政策,明确工作任务、分解落实责任。要充分发挥电视、网络等媒体作用,宣传农村贫困户建档立卡政策,做到“家喻户晓”,把政策交给群众,营造广大干部群众参与和支持农村贫困户建档立卡工作的浓厚氛围。
2、指标分解(2014年6月8日前)。镇要召开党政联席会,研究确定本级《农村贫困户建档立卡工作方案》和农村贫困户指标分解办法,在分解农村贫困户指标时不搞平均化。要依据贫困程度,将村按经济发展条件分类安排,至少要把各个村分为三类,由乡镇组织机关干部,各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乡镇各直属站所长,本乡镇的县以上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共同参与,按经济条件票决出一、二、三类村。农村贫困户指标到村,要依据票决的结果,秉着照顾二类村、重点突出三类村的原则进行科学合理分配。如果贫困对象集中,达到本村总人口的22.4%,可以申报贫困村。贫困村认定依据为“一低一高一无”三个指标:村人均年纯收入低于全省平均水平60%即5023元以下(2013年湖南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8372元);贫困率高于22.4%(即贫困人口占该村总人口的比例);无集体经济收入。
3、群众评议(2014年6月18日前)。以村为责任主体,按照“户主申请,村民小组提名”的办法,以村收集申报农村贫困户名单,然后采用“筛选”的办法,确定农村贫困户第一轮预选人,确定后,以村为单位组织开展群众民主评议。评议前,要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推选评议小组成员,然后召开村民评议小组成员会议进行评议并进行票决,以得票多少决定农村贫困户;村级投票情况和农村贫困户审核结果要分别在行政村和乡镇政府驻地公示7天,镇加强对村级评选对象的情况审查,严防条件不符者入选。
在具体实际工作中,村在搞好宣传发动的基础上,要把握好三个环节:
一是严格执行程序。坚持户申请、组提名、村评议。村里不能图省事直接把农村贫困户识别确认的任务交给村民小组。由村民小组评议谁是农村贫困户,这是不允许的。
二是评议小组成员要广泛。在召开全体村民会议较难的情况下,要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推荐评议小组成员,人口规模在300人以上的村要求至少有30名以上代表参加评议小组,参加评议的人员必须具有广泛的代表性,要有:驻村干部,常住本村的县及县以上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支两委人员,村民小组长,每组有2户以上群众代表参加。
三是村民评议会议内容要具体。要按一筛、二评、三票决的程序进行。
所谓“一筛”:就是采取排除法,按进入贫困户的门坎“八不准”的要求(一是拆户拼户分户的不准,二是有大型机械设备或有私人小汽车户的不准,三是近5年内新建建筑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上并装饰装修的楼房户或在城镇有商品房屋的不准,四是种养业大户的不准,五是有稳定收入来源、且年收入在1万元以上的户不准,六是全家整体外出打工连续三年以上的农户不准,七是没有明显贫困特征的现任村支两委干部户,以及子女或父母是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且没有明显贫困特征的不准,八是游手好闲、好逸恶劳、嗜赌(毒)成性致贫的不准),把不符合贫困户条件的筛选掉。
所谓“二评”:就是村评议小组进行评议。根据农户申请由各村民小组长提名,并在会议上介绍各被提名户的家庭经济状况和贫困原因,就全村被提名户开展讨论,村支两委对村民小组长介绍被提名户情况不全面的进行补充,使与会代表充分全面了解每一个被提名户的情况,开展户与户之间的比较。
所谓“三票决”:就是在对被提名户进行比较的基础上开展票决,按得票多少决定贫困户。要投票表决,不能举手表决。票决是识别贫困户的关键和核心,票决的结果要由所有与会代表签名作为永久资料进行保存。
(二)建档立卡阶段(2014年6月下旬-7月25日)。镇要按照全县统一制定的表格,采集汇总农村贫困户家庭情况,做到一户一卡、一村一册。镇通过汇集村农村贫困户资料,形成镇级农村贫困户档案资料库。档案资料要做到真实、全面,并由农村贫困户、采集人、审核人共同签名确认。扶贫户和扶贫低保户评议过程要在村委会记录本上有专门记录,评定对象名单上要有村民代表的签名,镇人民政府和县建档立卡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有审核的相关记录和档案资料,作为原始资料永久保存。
(三)信息化管理阶段(2014年8月初—10月20日)。一手抓纸质档案建设,一手抓电子档案建设,各个环节都要有纸质资料,乡镇要有纸质档案和本级电子档案,县级要有全县贫困户的纸质档案和统一的电子档案。要对农村贫困户进行动态管理,纸质和电子档案要及时更新,以备查验。农村贫困户档案数据要分乡镇按时录入全国贫困农户信息管理系统。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农村贫困户识别和建档立卡是一项庞大而复杂的工程。镇政府成立全镇农村贫困户建档立卡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廖志鹏任组长,镇武装部长欧丛阳(常务)副组长,镇人民政府副镇长李朝晖、镇长助理戴霞任副组长,黄和国、周小兰、刘华阳、唐志斌、欧爱民、凌志芳、阳新民、贺健、欧召武、张斌为成员。设立工作办公室,阳新民、贺健为建档立卡工作业务人员,确保工作顺利实施。
(二)及时上报资料。贫困人口指标数6月8日前分解到村,办好业务培训班,对支部书记和会计进行业务培训。6月18日前,以村为单位,上报好农村贫困户户主姓名、人口等基础资料,以便汇总。7月25日前完成贫困户家庭信息采集及建档立卡工作。9月25日前全面完成全镇农村贫困户建档立卡工作,录入全国贫困农户信息系统,并对所有的资料归档保存。
(三)保障工作经费。农村贫困户识别和建档立卡涉及千家万户,工作量大,镇财政要安排专项工作经费,用于开展农村贫困户建档立卡工作必需的宣传培训、表格印制、调查摸底、建档立卡、信息录入及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四)强化人员培训。各乡镇要根据工作需要,抽调一批具有一定专业水平和敬业精神的人员从事这项工作,确保工作正常开展。要按分级负责的原则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县负责对乡镇和重点村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乡镇要对各村工作人员进行培训。通过培训,切实让工作人员全面、准确掌握相关政策、工作要求、操作程序和具体方法,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五)严格督查指导。按照“县抽查、乡核实、村落实”的原则,加强对建档立卡工作的督查指导。镇农村贫困户建档立卡领导小组要分片包村负责指导,实行全面监督,全过程督导,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全面核实,不留死角。镇要对各村上报的贫困户进行有效审核,抽查复核面不得低于20%,特别要抽查复核那些反映问题较多的村。对群众举报所反映的问题要及时进行调查核实。
演陂镇人民政府
2014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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