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1
( 2019年度 )
部门(单位)名称:衡阳县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预算编码:319
评价方式:部门(单位)自评█
中介机构评价□
评价机构:部门(单位)评价组█
中介机构□
报告日期:2020年6月3日
衡阳县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部门整体
支出绩效自评报告-2019年度
一、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职责。
(1)负责我县各类房屋建设工程、市政工程及其附属设施工程的招投标活动;(2)监督中标单位项目实施情况;(3)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任务。
2、机构设置情况。
衡阳县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为正股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内设三个机构:即办公室;财务室;招投标室。
3、人员编制情况。
我办为一级预算单位,全额事业编制9名,实有在职人员8人,退休1人。
4、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实施情况。
贯彻国家、省、市有关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制定具体实施意见和细则监督实施; 按照规定权限,审查招标人资格,核准招标代理机构、标底编审单位的资质(资格),对评标专家评委库的建立、运行和管理实施监督; 负责我县规划区范围内建设工程项目的报建管理,指导、监督和管理我县规划区范围内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 负责对建设工程项目合同草案进行审查,受理合同备案,并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合同跟踪管理; 受理我县招标投标投诉,调解和处理招标投标中的纠纷,依法查处和纠正反招标投标法规的行为。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9年度部门总收入为94.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为94.44万元),年初基本支出结转和结余11.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11.73万元),全年总支出为105.45万元,年末总结转为0.72万元,全部为基本结转(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0.72万元)。
(二)支出分类情况。
1.基本支出
基本支出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行政执法等日常公用经费。
2019年年初预算批复的基本支出为76.53万元,年中追加17.91万元(主要原因是非税返回、追加年终一次性奖金及调资费用),上年指标结转0万元,全年财政拨款收入为94.44万元,财政拨款支出为94.44万元,全年收支平衡。
2019年决算基本支出105.4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5.5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8.1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5万元、资本性支出0.63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指标对比,基本支出增加28.9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增加13.01元;商品服务支出增加14.12万元,工资福利支出增加主要是因为年终一次性奖金和工资普调未列入年初预算。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原因是非税执收成本增加。
2、“三公”经费情况
2019年初批复预算的“三公”经费为0.9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0.92万元,因公出国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0万元。
全年决算支出“三公”经费0.0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0.07万元,因公出国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0万元。
、公务接待费
全年国内公务接待共2批次,20人次。较上年减少71%。全年决算支出公务接待费0.07万元,较上年减少0.17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9年单位实有车辆0辆,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2019年的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
3、专项支出
2019年本单位没有项目预算收支情况。
4、部门(单位)专项组织实施情况
根据《衡阳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蒸财绩【2020】1号)文件,我单位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由王勇红主任任组长,肖自成副主任任副组长,办公室主任(兼财务)、各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制定了《2019年度财政资金绩效自评方案》,并依据方案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工作。评价小组采取座谈等方式听取情况,检查基本支出有关账目,收集整理支出相关资料,对绩效自评材料进行分析,形成评价结论。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
2019年,我单位在县委、县政府和县住建局的领导下,坚持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稳中求进,改革创新,积极作为,各方面工作稳步推进,主要绩效如下:
(一)、加大制度建设力度,提高招投标规范程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精神,规范建筑工程设计市场,对设计、勘察纳入招投标监管备案,进一步提升建筑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规范化程度。按照《招标法》以及《招投标实施条例》,我们扎实开展招投标监管日常工作,共监管工程招标项目87个,其中公开招标17个,邀请招标41个,备案29个,工程项目招标率达到100%。
(二)、积极推进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完善招投标执法过程。严格执行招投标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政策性文件,依法加强招投标执法检查、稽查、以及行政处罚工作,全年集中监督检查4次。严厉查处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主体工程建设是否由中标单位完成。分包单位是否具备相应资质。坚决查处围标、串标和挂靠现象。加强合同监管备案,主要条款是否与招标文件和投标的承诺一致,是否有阴阳合同。对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是否按照投标文件委派,如有变动,是否办理了变更手续,变动人员是否缴纳社保等。
(三)、加强招标代理和评委管理,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价机制。认真做好招标代理机构资质申报、审查工作,加强对招标代理的培训和动态管理,防止和纠正招标代理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评标专家队伍的管理和考核,严格按照评标考核细则,促进评标专家认真履行职责,公正、客观地进行评标。
四、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根据我单位制定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分值表》评分,得分88分,财政支出绩效为“良”。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1、经费保障:由于没有项目经费预算,使招投标活动监管、中标单位实施情况监督等大部分工作经费支出都在非税返回中开支,才保障工作正常开展。
六、改进措施及建议
(一)规范账务处理,提高财务信息质量。严格按照《会计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规定执行财务核算,并结合实际情况,完整、准确地披露相关信息,尽可能地做到决算与预算相衔接。
(二)完善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湖南省委“九条规定”,建立本部门“三公经费”等公务支出管理制度及厉行节约制度,加强经费审批和控制,规范支出标准与范围,并严格执行。严格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及时登记、更新台账,加强资产卡片管理,年终前对各类实物资产进行全面盘点,确保账账、账实相符。
(三)加强新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新预算法学习培训
加强新《预算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等学习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一是制定和完善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等各项支出标准,严格按项目和进度执行预算,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严肃性。二是落实预算执行分析,及时了解预算执行差异,合理调整、纠正预算执行偏差,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衡阳县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2020年6月3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