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县人民防空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衡阳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衡阳县人民防空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衡阳县人防办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执行情况
二、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五、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六、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一、 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三、“三公”经费
四、机关运行费
第一部分 衡阳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人民防空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人民防空的基本战略方案,编制全县人民防空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根据国家批准的防护类别、防护标准,会同有关部门审批人民防空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审核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规划。牵头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项目的审批和监督。负责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要求的管理和监督检查,依法对城市和重要经济目标的人民防空建设进行监督检查。
(三)组织管理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根据国家制定的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对人民防空工程(含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建设实施计划、技术和质量管理。组织、协调和指导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和平时开发利用工作。
(四)组织、协调和指导城市防空袭方案的制订、群众防空组织(人民防空专业队)建设和训练、民众应急避险、疏散体系建设和管理。牵头组织有关部门编制应对灾害事故的民众疏散防护预案,组织开展防空防灾应急演习、演练等工作。协助军事指导城市防卫建设。战时组织开展城市人民防空空袭斗争。
(五)负责防空防灾应急指挥平台的建设、维护和管理,组织管理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和信息化建设。对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网和信息化建设实施计划、技术和质量管理,督促保障全县人民防空警报畅通。负责实施人民防空无线电管理。
(六)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防空防灾的宣传教育工作,普及防空防灾知识,提高民众应对灾害事故自救互救技能。组织指导人民防空干部教育培训。
(七)管理人民防空经费和资产,编制县本级人民防空经费预决算,并对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八)组织开展人民防空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科技成果。
(九)承担政府赋予的应急救援任务,利用人民防空设施和人防专业队伍为应急救援服务。
(十)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县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根据编委核定,我办内设股室4个,下属事业单位1个,全部纳入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
1.内设股室分别是综合股、工程管理股、行政审批服务股、人事财务股。
2.下属事业单位是县人民防空指挥信息保障中心,为股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决算构成:衡阳县人民防空办公室2018年部门决算含人民防空办公室本级及二级机构人民防空指挥信息保障中心部门决算。
第二部分 衡阳县人民防空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衡阳县人民防空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执行情况
2018年总收入408.93万元,上年结转17.79万元。 2018年总支出为339.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7.82万元,项目支出132.09万元。结转86.81万元。
(二)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8年预算支出为1117.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87.01万,项目支出 30 万元。2018年决算支出为339.91万元,增加比例为-70%;其中基本支出决算为207.82万元,增加比例为-81%,主要是预算包括非税收入,而决算只包括非税收入返回 ;项目支出决算为132.09万元,增加比例为340 %,主要是年度追加了项目资金。
(三)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2018年我办机关运行经费为 59.50 万元。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我办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的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执行,当年没有政府采购支出。
(五)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2018年度我办没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六)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8年我办没有重点项目预算。
(七)“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我办是2018年独立的预算单位,2018年公务接待费为1.99万元,全年接待批次32次,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2.93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我办2018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一、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四、机关运行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下载:
2018年人防办决算公开报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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