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县住房保障中心2018年度决算编制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能
二、机构设置
三、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决算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及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及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及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及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及说明
七、《部门收入总表》及说明
八、《部门支出总表》及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有关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二、支出科目
三、“三公”经费
四、机关运行费
衡阳县住房保障中心2018年度决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单位)情况
(一)基本情况
1、编制和职能
衡阳县住房保障中心为副科级全额拨款公益1类事业单位,共设立4个股室,即办公室、保障性住房建设股、保障性住房管理股、棚户区改造管理股。共有人员编制31名,借调1人,退休1人。有中级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员15人。
2、决算单位构成:衡阳县住房保障中心2018年部门决算含单位本级。
3、主要职能
负责全县各乡镇、医院、学校公租房建设与管理及全县城市棚户区、工矿棚户区、林业棚户区改造;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当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1、全年完成棚户区改造1604户;
2、全年收取县城公租房租金1091923元;
3、发放租赁补贴426户,金额83.28万元。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收入支出执行情况
2018年总收入 293.63 万元,比2017年总收入减少290.18 万元。2018年总支出234.75 万元,比上年减少43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4.75万元,占总支出的100 %;项目支出 0 万元,占总支出的 0 %。
(二)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主要是因为2018人员异动调出,上级拨入经费减少。
(三)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95 万元,比2017 年减少 4.1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办公费和其他交通费用减少。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我局没有政府采购支出。
(五)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2018年度资产总额147.49 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26.8 万元,固定资产20.69 万元。
(六)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8年我局没有重点项目预算。
(七)“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公务接待费本年3.87 万元,全年接待批次50 次,接待人数774人,比上年 4 万元减少 0.13万元,下降3.35 %,主要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政策。
公务用车运行费本年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主要是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单位用车统一由公车办调配。
三、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四、本年度部门决算等财务工作开展情况
(一)在财务管理、决算组织、编报、审核情况上,严格财经纪律、确保收支合理合法,既节约资金又保证工作顺利开展。
(二)决算公开工作,领导重视、公开及时真实。
2018年决算表副本P020190716411758247433(2)(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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