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县政府办2019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单位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工作职能

(一)负责县政府日常文书处理;

(二)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审核和组织起草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三)负责县政府会议的组织和服务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四)负责《政府工作报告》和县政府主要领导同志重要讲话、报告、文章以及重要汇报材料的起草工作;

(五)对全县经济发展和改革开放中带全局性的重大课题进行调查研究,为县政府领导决策服务;

(六)指导、监督全县下集信息公开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政协委员提案;

(七)负责全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的指导、监督、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工作;

(八)负责政府大院的日常服务性管理工作。 

      2、机构情况

根据职责,内设股室11个,所属法人单位3个,全部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内设股室分别是法制办督查室、应急办、经研室、民宗局、侨务办、总值班室人事政工科、行政科、财务科、车管科

所属法人单位分别是县志办、金融办、优化办

二、收入支出预算情况分析

(一)收入预算情况。

年初部门预算安排1849.99万元(其中行政运行安排857.56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57.74万元,专项业务活动50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9.23万元,行政单位医疗33.89万元,住房公积金71.57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年初部门预算安排1849.99万元(其中人员支出安排839.67万元,公用经费252.59万元,项目经费757.73万元)。

(三)差异原因分析

经费拨款较上年预算增加368.53万元,主要是2019年项目支出增加所致。

三、“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1)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43.22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20.425万元,因公出国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22.8万元)。

2)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45.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21.5万元,公务用车24万元)。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比上年减少2.275万元(公务接待减少1.075万元,公务用车减少1.2万元,因公出国减少0万元)。

 “三公”经费减少的原因是严格按照“三公”经费管理规定执行,认真贯彻落实“三公”经费的文件精神,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费减少。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252.59万元,其中:办公经费65.61万元, 水费10万元,电费22.71万元,物业管理费41.43万元,公务接待费20.4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2.16万元,工会经费7.45万元)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我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政府办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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