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衡阳县医疗保障局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社会公开)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4年9月至11月,县委第五巡察组对中共衡阳县医疗保障局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2025年1月20日,县委第五巡察组向县医保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向社会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坚持党组统领,在"顶层设计"上出实招。县医保局党组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作为践行"两个维护"、推动医保事业发展的具体体现和宝贵机遇,不断增强做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落实落细落地。成立了县医保局巡察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唐春晖任组长,局长王保国任第一副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邓华龙任常务副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邹运庚、驻组织部纪检监察组组长李雪梅、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主任罗平任副组长,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和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班子成员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组织人事股,切实压实巡察整改责任,确保工作有人盯、有人促、见效真。
(二)坚持压力传导,在"上下贯通"上求实效。党组书记唐春晖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多次召开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县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会议精神和整改要求,研究部署落实巡察反馈意见,制定巡察整改工作方案。对巡察组交办的问题实行挂图作战,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紧密结合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对照县委巡察反馈意见,在全县医保系统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准确客观分析本单位本部门存在的突出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坚持对账销号制度,针对查找出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细化整改措施,逐项落实,全面整改。
(三)坚持标本兼治,在"放大成果"上务实功。始终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坚持把落实整改任务与补齐薄弱短板、助推医保事业发展有机结合起来,推动巡察整改工作常态长效。一是注重举一反三。坚持以小见大、以点带面、举一反三,深入开展自查自纠,要求各股室(中心)对照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效并严格落实。二是深度排查整治。在围绕巡察组反馈意见制定具体整改措施的基础上,紧盯制约队伍长远发展的顽固症结,深入开展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为基层减负等专项整治行动,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集中整治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集中整治违规吃喝相结合,最大限度延伸拓展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效果。三是巩固整改成效。局党组在做好"当下改"的同时,立足"长久立",坚持阶段性整改与长期性整改相结合,把整改落实阶段的各项措施办法制度化,针对意识形态、履职尽责、管党治党、选人用人、党风廉政等方面的问题,列出制度建设清单,逐项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形成一批制度建设成果并切实提高制度的执行力,真正解决问题、推动工作。
截至2025年6月底,巡察反馈的29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27个,阶段性完成整改2个,未完成整改0个;巡察移交的1件信访件,已办结1件;巡察交办的立行立改4件,已办结4件,正在办理0件。
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及省市县党委工作要求在基层的落实情况
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守好人民群众"看病钱""救命钱"还有短板。
(1)"第一议题"制度未完全按规定执行。习近平总书记在看望参加全国政协会议的医药卫生界教育界委员时,对医疗保障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求是》杂志刊发的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促进我国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局党组均未及时进行传达学习和研讨,没有按指导意见深入研究改革措施;据统计,局党组47次学习未结合本单位实际业务提出贯彻举措。
整改情况:
①严格执行《中共衡阳县医疗保障局党组"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局党组把"第一议题"的学习内容列入学习计划并组织学习,截止至2025年6月底,已召开党组会议15次,开展"第一议题"学习13次。
②2025年3月20日制定了3月份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方案,将《促进我国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纳入学习内容并组织研讨。
(2)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乏力。2021年以来,国务院办公厅每年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局党组未及时组织学习落实,在引导基层首诊、推进分级诊疗、提升基层医疗机构就医吸引力等方面思考不多。
整改情况:
①2025年2月20日,县医保局、县财政局、县卫健局共同印发《衡阳县2024年度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及成员单位绩效评估方案》,把基层首诊、分级诊疗纳入县内紧密型医共体建设考核范畴,对医疗机构细化考核指标。2月25日,县医保局与县卫健局召开专题会议,专门就引导基层首诊、推进分级诊疗、提升基层医疗机构就医吸引力等方面进行讨论。
②2025年3月20日县医保局党组制定了3月份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方案,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纳入学习内容。
③2025年4月28日县医保局、县卫健局印发了《关于加强县域紧密型医共体落实基层首诊、分级诊疗促进三医联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具体落实"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
(3)落实全民参保计划有差距。城乡居民参保人数呈下降趋势,2024年参保人数较2021年减少97880人、参保率下降10.3%。
整改情况:
①筹资期间,县医保局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拍摄了《小钱大用之肾病母子的幸运故事》、《医保香》短视频,在全县范围内通过全媒体矩阵进行宣传,营造全民参保良好氛围。
②2024年9月-12月,连续发放《城乡居民医保"三个两"新政策宣传单》,筹资期间共发放宣传资料50万余份,提高了医保政策的知晓率。
③通过"进学校、进企业、进村庄"活动,进行医保政策宣传。
④2025年3月20日,在衡阳县夏明翰文化宫召开医疗保障"一人一档"数据库信息系统专题培训会,为全民参保计划提供技术支撑。
(4)推动"三医联动"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如2021年至2023年,局班子会议对城乡居民参保缴费促缴、支付方式改革、加强基金"事前"和"事中"监管等重点难点工作分析研判少,未同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管局等单位建立协作配合机制,部门联动不充分,信息共享机制不完善。
整改情况:
①为方便群众参保缴费,积极与税务部门和银行沟通对接,提供"湘税社保"手机APP、"湘税社保"微信小程序、银行智能POS机、手机银行等方式缴费;为不会自行操作的群众提供乡镇、村(社区)医保服务站(点)代办缴费服务。针对筹资倒计时阶段因系统问题导致群众缴费失败的问题,积极与市医保局沟通反馈情况,并延长缴费时间10天,让群众都能及时完成缴费并享受医保待遇。
②加强"事前"预警,推动监管关口前移;优化"事中审核",有效提升实时监管。注重"事后"问效,护航基金运行安全。
③2024年下半年,联合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卫健局出台《关于开展医保基金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针对医保领域各类违法违规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④2024年12月31日,联合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召开案情分析研判会。
⑤2025年2月,建立智能场景监控管理系统,特门药店都能实现实时全流程"掌上监管"。
⑥2025年3月6日,县医保局、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三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建立医保基金使用监管联席会议制度的实施方案》(蒸医保发〔2025〕1号),明确由医保部门作为牵头单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建立信息互通反馈机制,把医保中发现涉及卫健、市管方面的情况书面反馈。
⑦2025年3月16日同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管局召开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提升医保管理服务质效工作联席会议,做到信息共享,互通有无,定期或不定期对相关情况进行研判。
⑧2025年5月28日,12个部门联合发文,下发《关于印发<开展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提升医保管理服务质效工作方案>的通知》(蒸医保发〔2025〕4号),并对后续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5)医药机构违规现象时有发生。近三年来,医药协议扣款及行政处罚304件。尤其2021年在对定点42家药房、38家医疗机构检查中均发现问题,涉及违约金及套取医保基金。巡察组联动县医保监管中心开展监督检查发现,定点零售药店存在大量过期药品未下架、无处方售药、超量售药、特殊门诊用药不合理(未按病种给药)、串换药品、进销存不相符、无执业药师在岗等问题(已立行立改)。
整改情况:
①对3家定点零售药店存在的违规问题按医保相关法律法规作出相应行政处罚决定并追回违规基金。
②2024年10月12日,通过县政府办公室出台了《关于加强慢特病门诊管理的实施办法》(蒸政办发〔2024〕11号),进一步完善定点药店相关管理制度,对我县特门定点协议药店进行专项整治,规范药店管理及基金使用。
③2025年3月4日我局出台了《关于开展2025年定点医药机构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持续推进医保基金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对医疗保障基金的使用、管理等环节进行全过程科学管理、规范运行、有效监控,切实为参保群众守护好"看病钱"、"救命钱"。
(6)经办机构与行政监管联动还不够。没有按照《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监督管理,只注重协议扣款,未做到应移尽移。2021年以来,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对全县194家违规定点医疗医药机构仅采用协议扣款,违规行为未向行政监管中心移送,行政处罚缺位。
整改情况:
①2025年3月6日,县医保局就经办机构与行政监管联动不够,研究出台了《关于医保基金行政监管与协议监管相互衔接的实施方案》,分别明确医保行政主管部门和医保经办机构的职责、工作流程和目标要求。加强工作衔接,建立双向通报交流沟通机制,并建立线索移交书、及时办理。
②2025年5月7日,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移送一个卫生院问题线索,县医保局于5月13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2、优化医疗保障公共服务,提升群众医保服务满意度和获得感发力不足。
(1)一是职工门诊医保服务不便捷。职工普通门诊统筹支付于2023年1月开始执行,截至2024年9月,全县共有定点零售药房157家,但纳入职工普通门诊统筹支付服务的仅有1家。
整改情况:
①2024年12月20日,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制定了2025年医保经办机构对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工作制度及方案,通过优化协议内容、强化监管、完善考核,进一步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
②2025年5月30日,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向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提交《关于衡阳县叁壹药房等5家新增为职工门诊统筹定点机构的申请》,市医保局已审核通过,方便了参保职工就诊购药。
③2025年衡阳县医保定点协议零售药店、中医馆、诊所、牙科门诊部均在衡阳县党政门户网上公开公示。
(2)二是信访量较大且办理效果不佳。2022年以来,县医保局接到12345热线、网络等渠道投诉举报类的信访件共2614件,超期316件,投诉县医保局的咨询电话长期无人接听35件;巡察发现,2024年8月,县医保局受理工单69件,超期工单达22件,在办理群众反映的"咨询特殊门诊办理进展"信访件,因未能积极去解决问题,被县社工部通报批评。
整改情况:
①2025年1月县医保局修订了《衡阳县医疗保障局信访工作制度》,明确了办公室为信访接待部门,各业务股室(中心)在信访接待办理工作中的职责与办理流程。2025年2月26日,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制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信访工作制度》,并成立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规范信访工作流程,明确工作责任,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②2025年3月28日县医保局在衡阳县中医医院召开了医保业务培训班,对医保系统、县内各定点医疗机构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学习,参加培训人员200人左右。
③2024年11月至2025年6月份,"12345"热线平台的回复办结情况得到衡阳县社工部通报表扬,办结率均为100%。
④2025年6月10日,衡阳县社会工作公众号为民办事"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第五期),通报表扬我局"12345"热线平台回复高效响应、迅速行动,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
(3)三是推动经办能力建设不足,便民服务能力有差距。服务能力应提升未提升,未按照上级要求积极推进"互联网+"医疗服务试行项目,未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省医疗保障局要求全面开展个人医保电子凭证签发激活工作,截至巡察进驻,全县医保电子凭证激活率74.4%,电子医保凭证结算率仅22.88%。
整改情况:
①县医保局将"医保电子凭证激活方式及流程"制作成操作指南,在县内各定点医疗机构广而告之。
②已将电子凭证激活使用率纳入到我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2024年度综合绩效评估计分办法。
③2025年4月15日,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下发《关于推进"互联网+"全面开展医保电子凭证签发激活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县内各定点医药机构提高思想认识,积极推广应用医保电子凭证。
④截止2025年4月15日,职工医保电子凭证激活率为98.15%、居民医保电子凭证激活率为74.64%。
3、推动医保工作高质量发展还存在差距,核心职能职责作用发挥不充分。
(1)医保政策宣传力度不够。县医保局"蒸阳医保"公众号关注人数111人,阅读量仅8090人。广大群众对医保的覆盖范围、参保程序、医保待遇及报销方法等惠民政策知晓率低。如部分职工不清楚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报销比例等政策,大部分群众不知晓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报销事宜。2022年至今,县医保局在接待群众来电中有43%(1135件)以上的电话是咨询政策,群众对逐年增长的医疗保险金产生抵触情绪。
整改情况:
①2025年4月是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4月23日我局在夏明翰广场开展现场宣传活动,通过宣传栏、宣传单、宣传海报、义诊等方式对县城居民开展政策宣传、咨询、义诊等活动;通过集中宣传月活动在全县25个乡镇出动流动车辆、向群众宣传医保基金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及医保政策;对全县各医药、医疗机构发放宣传海报;在"你好衡阳县"微信客户端、电视台、户外屏等媒体平台进行医保政策宣传。
②2025年县医保局分别在集兵村、西渡村、山峰村通过群众恳谈会对老百姓开展医保政策宣传、解疑答惑等,并发放了医保政策宣传资料。
③截止到2025年5月21日,微信公众号共发布30篇余文章,关注人数提高了3倍,阅读量达31889人次。
④2024年医保局拍摄了医保政策宣传短视频《小钱大用》(荣获国家二等奖)、《医保香》,2025年制作了《用好"双通道" 购药零距离》、《林黛玉异地就医备案记》、《霍去病教你办"特门"》、《医保参保信息查询》在各网络媒体平台播放。
⑤2025年筹资期间通过中国移动运营商对衡阳县地区的用户发送医保宣传短信;联系教育部门通过班级群、现场播放视频等方式向在校学生宣传医保政策。
(2)事前服务不充分,医保人员专业性作用发挥不明显。县内部分医疗机构反映县医保局对医保政策、业务培训指导不够,DRG支付政策掌握不到位,导致医疗医药机构对医保政策、业务不熟悉。
整改情况:
①2025年2月21日,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为提高医保经办人日常医审和协议监管能力,出台《业务研讨会制度》,今后原则上每季度召开1次业务研讨会,根据需要也可临时召开会议。
②2025年3月28日,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牵头举办了医保系统工作人员及定点医疗机构医保负责人共200余人的医保业务专题培训班。
③2025年上半年,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牵头举办医保基金DRG支付改革业务研讨暨监管培训会1次、日常医审、协议监管业务研讨会1次、业务培训会2次。
④2025年4月17日,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组织医审人员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现场督查和指导。
(3)落实对定点医药机构检查"后半篇文章"不到位,监管闭环成效不显著。近几年来,对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医药机构监管的行政处罚案件、协议管理办理落实情况未及时收集掌握,还未形成"闭环"管理制度机制。如县医保基金监管中心在对某医院违规问题进行行政处罚,但患者个人自付部分的部分金额未及时退缴(已立行立改);2024年9月13日,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对两个大药房存在违规行为下达终止药店医保协议,9月25日,巡察组下沉核查,发现协议股未按要求及时终止两个药房协议(已立行立改)。
整改情况:
①2024年9月13日,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对两个药店下达终止医保协议的处理决定书。
②2024年9月25日已在系统终止两个药店协议,终止时间为2024年9月25日至2025年3月24日(6个月)。
③关于医院行政处理不到位的问题,我局于2024年9月12日督促该院进行整改,该院于2024年9月13日已将该费用上缴至衡阳县财政局非税收入户并作出相关情况说明,现已整改完成。后续将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相关流程,做到依法行政。
(4)意外伤害险存在多报少报、未及时支付现象。2021年至2023年,衡阳县意外伤害险委托第三方机构承办,存在多报少报98人,共计6.47万元;未及时支付意外伤害保险1327人,共计521.02万元。
整改情况:
①多报少报98人,共计6.47万元。其中2021、2022年64人次,涉及多报少报36282.04元,在考核结束后,已在保险公司的结算款中扣回,归集医保基金。2023年,涉及多报的16人次13328.18元,在考核结束后,已在保险公司的结算款中扣回;少付的18人次15143.64元,在考核结束后,保险公司已补付给病人(详见考核结论及补付回单)。未及时支付意外伤害保险1327人次,共计521.02万元,是因为DRG支付改革,医院意外伤害病例不能在住院人数中提取数据,导致支付滞后。考核结束后,保险公司在2024年12月底已与垫付制医院全部结清。
②2024年12月1日,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下发《城乡居民意外伤害经办服务工作动态抽查制度》,细化考核内容,量化评分标准,明确调查、补偿和结算时效,并将支付情况纳入考核,根据扣分情况扣保费。
③加强对第三方承办机构工作指导,确保意外伤害精准补偿,2025年3月28日组织3家保险公司经办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5)医疗救助待遇发放不及时。2023年第三类医疗救助对象180人救助金180余万元直到巡察组进驻才拨付到位(已立行立改)。
整改情况:
2024年度第三类人员医疗救助对象共计87人,救助金额110余万元,已于2025年5月31日全部支付到位。
(6)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基础薄弱。专业人才短缺。在职干部职工共有121人,其中医学相关专业30人,占总人数的24.7%。如医保基金监管中心共有9名人员仅1名有临床医学经历,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医审3个股室共有7名人员仅1名有临床医学经历,无法满足医保基金监管和医审和手工审核要求;中层干部年龄结构待优化。全局中层以上干部25人,40岁以下中层干部2人,35岁以下为1人。
整改情况:
①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2024年度已完成人才引进1名医保用药审核监管工作人员。
②2025年已向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和县人社局提交报告,拟人才引进2名临床医学和计算机专业的专业人才。
③2025年3月20日召开衡阳县医疗保障"一人一档"数据库信息系统专题培训会。
④2025年3月28日,在县中医院举办衡阳县医保业务培训班。
⑤2025年5月13日-5月14日,待遇股、医价股、基金监管股、信息中心、监管中心的干部职工在局机关五楼会议室参加线上培训。
⑥2025年5月26日,医保局党组对系统部分中层干部进行调整。
⑦2025年6月13日,为提升干部职工的医保经办业务能力和水平,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举办全体干部职工全员素质提升培训班,部分班子成员进行业务政策授课,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主任罗平同志就如何提升素质做专题授课。
4、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工作责任制没有完全落实落地。
(1)意识形态工作制度不健全。部分年份没有建立舆情风险评估机制、突发事件新闻应急预案和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处置流程;党组以学习会代替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会,未结合工作实际对全局在意识形态领域可能存在的风险和问题进行深入研判。
整改情况:
①2025年县医保局修订完善了《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制度》、《舆情应急处置预案》、《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度》、《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制度》、《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执行。
②2025年6月17日,县医保局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党组成员、班子成员、股室负责人参加会议,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了研判分析,全面评估舆情风险。
(2)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尚有短板。如"蒸阳医保"公众号长期未更新、未管理,网站发稿没有严格执行"三审制"。
整改情况:
①严格执行《衡阳县医疗保障局"三审三校"制度》。按照"谁起草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签发谁负责"的要求定期或不定期发布政策解读或政策资讯等内容。微信公众号由县医疗保障信息中心负责运营,发布内容由报送股室(中心)起草,局办公室、分管领导、主要负责人把关审核后发布,建立微信公众号发布台账,定期自查,确保信息、文稿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②截止到2025年5月21日,微信公众号共发布30余篇文章,关注人数提高了3倍,阅读量达31889人次。
(二)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
1、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没有完全压实,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
(1)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未结合分管领域进行针对性安排部署,对分管股室、重点岗位廉政教育压力传导不足,未对其进行廉政谈话,重业务、轻廉政建设的思想还一定程度存在。经谈话了解,近半数班子成员及中层干部对本单位内控制度内容不熟悉,认为自己负责领域不存在廉政风险。
整改情况:
①严格执行衡阳县医疗保障局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制度,一是督促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既要管好分管部门的业务工作,更要抓好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全面树立医疗保障系统风清气正的良好形象;二是开展日常性谈话提醒,由党组书记亲自牵头,带领班子成员对重点岗位、重点人员进行经常性提醒,及时发现苗头性问题,做到抓早抓小。
②2025年3月26日,县医保局在全系统内召开了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暨党风廉政建设会议。
③2024年下半年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的13个医保业务经办股室签订经办工作承诺书。
④2025年3月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制定《关于进一步健全廉政制度含"一岗双责"的实施方案》和《廉政谈话制度》。
⑤2025年3月10日-14日,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主任罗平同志对班子成员逐一开展廉政谈话,纪检委员和其他班子成员对分管股室的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
⑥2025年3月16日,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重新修订《内控内审管理制度》,列出风险防控点。
⑦根据全国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要求,局党组多次开会研究,部署工作并制定了《衡阳县医疗保障局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2)机关干部作风不实,存在慵懒现象。少数干部纪律规矩意识不强,有迟到、早退、缺卡现象,请销假手续执行不严格。巡察发现,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未将中心领导班子及其他42名干部纳入考勤范畴,抽查一天考勤,其中有2人未打卡、14人迟到。
整改情况:
①2025年5月13日,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纪检委员王珍娥同志和分管人事政工的副书记麻莹莹同志对14个迟到及未打卡的2人进行集体批评教育。
②按照中心原考勤制度,因中心人员较多,早上扎堆打卡需要排队,故延迟10分钟为正常打卡时间。综合考虑对在延迟10分钟内打卡的人员及超过10分钟的4人除批评教育外,责令每人写出一份书面检查并罚款20元/人。
③2025年5月19日,收缴的罚款80元已上缴财政局代管专户。
④为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2025年3月19日,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强调工作纪律规范工作作风的通知》,并重新修订《考勤管理制度》。
2、基层党建工作不扎实,离精细化管理还有差距。
(1)履行党建主体责任不到位。局党组会专门研究党建工作的不多,对下设支部缺乏调研和指导,满足于工作安排和传达会议精神,实际监督管理和检查没有得到落实。
整改情况:
①2025年4月7日县医保局召开了党组会议专门研究人事、党建工作。
②2025年4月30日制订了党组中心组学习方案,并根据上级指示精神确定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和研讨主题。
③2025年5月12日制定了2025年党建工作年度计划,并根据直属工委党建工作提示安排好"一月一课一片一实践"活动。
④2025年6月27日局党组分管领导到中共衡阳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党支部就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进行调研,并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指导。
⑤根据县委的要求,制订了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学习计划和理论学习中心组《习近平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论述摘编》研读计划。
(2)党费收缴标准执行不到位。2022年至2024年,县医保局在职党员未按照规定足额缴纳党费,少交党费1525.5元。
整改情况:
①制订了党费收缴及管理制度。
②2025年党费收缴标准严格按照实发工资3000元以下,缴纳0.5%;实发工资3000-5000元,缴纳1%;实发工资5000元以上,缴纳1.5%的比例上缴党费,并建立了2025年党费应交明细表台账。
③2025年4月29日,党员个人需要补交的2022-2024年党费1552.5元,已补交到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共产党衡阳县委员会组织部账户。
(3)主题教育检视问题不全面。如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中,领导班子未认真对照强党性问题检视清单,深入查摆存在不足,就清单中六个方面的不足仅检视出理论学习、理想信念、工作作风方面的问题。2023年3月召开年度专题组织生活会"一会五评"中,书记讲评内容一条龙制作,党支部书记仅签名了事。2024年党纪学习教育部分同志个人发言材料均为一个笔迹,内容也雷同。
整改情况:
①2024年组织生活会后,支委班子已严格按照问题清单,深入查摆问题并制定具体整改措施及整改时效。
②2024年的组织生活会中,党支部书记已结合支部工作实际分别对每个党员进行中肯的评价。
③2025年党支部要求各党员撰写研讨材料,严禁在互联网平台购买、抄袭材料,并在观看警示教育片后收到心得体会共20余篇。
(三)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及审计、主题教育整改情况
1、落实上一轮巡察个别整改不到位。
上轮巡察反馈5个方面22个问题,已整改21个,其中督促衡阳县人民医院落实女职工产假期间生育津贴待遇问题整改不到位。
整改情况:
①从2024年10月开始,生育津贴全部直接支付到生育对象本人。
②2025年3月,县人民医院已将107人次女职工生育津贴发放到位。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一)强化担当、敢作善为,坚定不移推进党的自我革命。我局将聚焦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持凡事从政治上看、从政治上办,真正把政治规矩立起来、严起来。聚焦加强履职政治担当,在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上持续发力,激励引导党员干部紧紧围绕发展大局,强化履职政治担当,敢于善于攻坚克难,主动为党分忧、为民尽责。聚焦加强风险防范化解,强化忧患意识和底线思维,不断健全制度机制,牢牢守住安全底线红线。聚焦加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毫不动摇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严把选人用人进人关,创新人才"引育用留"机制,努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人才队伍。聚焦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坚持用改革精神和严的标准管党治党,坚持党风党性党纪一起抓,持续健全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同查同治机制,坚定不移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
(二)标本兼治、系统施治,严肃认真抓好巡察"后半篇文章"。我局将扎实推动"改",加强局党组对巡察整改的全过程领导、督促和把关,局党组书记担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认领问题、抓实整改,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动真碰硬"督",聚焦重点人、重点事,加强跟踪问效,建立健全整改监督闭环机制,推动问题逐一对账销号。深化拓展"用",认真研究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和深层次问题,加强调查研究,制定改进措施,一体推进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促进发展。
(三)以巡促改、以巡促治,持续深化巡察结果运用。下一步,我局将深化巡察成果运用,有针对性地开展集中整治、专项治理,堵塞制度漏洞、完善政策体系,不断推动监督、整改、治理有机贯通,将巡察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见真章、有实效。进一步强化统筹协调、跟踪督促、汇总分析,强化对巡察整改的实地督导,推动真改实改、见底清零,实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4-6656968;电子邮箱:997425823@qq.com,联系地址:衡阳县西渡镇蒸阳大道171号四楼409室。
中共衡阳县医疗保障局党组
2025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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